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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特别政委会通过亚非国家要求增加席位提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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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12-18
第4版()
专栏:

联大特别政委会通过亚非国家要求增加席位提案
苏联代表投票反对,并继续歪曲中国立场,妄图挑拨中国同亚非国家关系。这进一步暴露了苏联代表反对亚非国家正当要求的真面目,引起了亚非国家的愤慨
新华社十七日讯 纽约消息:联合国大会特别政委会十六日以压倒多数通过了亚非国家关于扩大联合国主要机构席位的三项提案。苏联代表投票反对这些反映亚非国家合理要求的提案,并且在会上一再歪曲中国政府一贯赞同亚非国家要求的明确立场,妄图以此来挑拨中国同亚非国家的关系,掩盖苏联反对亚非国家正当要求的真面目。
苏联代表的这种立场,引起亚非国家普遍的愤慨。
三十七个亚非国家十四日在特别政委会上提出的一项提案,指出目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组成不公正,要求按照地理上公平合理的原则增加亚非国家在安全理事会中的代表权。它建议把安全理事会的非常任理事增加四席,使安全理事会的席位由现在的十一席(五个常任理事席位和六个非常任理事席位)增加到十五席。这些亚非国家同时还提出了一个扩大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提案,建议把经社理事会的席位由十八席增加到二十七席。这两个提案要求在一九六五年九月十四日以前完成为了扩大这两个机构而需要对联合国宪章进行的必要的修改。
苏联代表费德林在辩论过程中四次发言,每次都别有用心地把中国代表权问题同扩大联合国主要机构问题扯在一起,并以此为借口,反对亚非国家上述两个提案。十四日,费德林不顾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十二日已经指出他歪曲了中国政府立场的严正声明,在发言中继续把中国在仍被排斥在联合国之外的情况下,不能对联合国的任何行动承担义务的立场,硬说成是中国反对修改联合国宪章以扩大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反对扩大亚非国家的代表权。费德林在发言中把扩大亚非国家代表权问题同恢复中国在联合国中的合法权利问题扯在一起,说什么“为了扩大联合国主要机构而修改联合国宪章这个问题的解决,现在还不具备客观条件,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不容侵犯。因此,如果要求修改联合国宪章的相应提案被提交表决的话,苏联代表团将投票反对这种提案。”
费德林十六日在会上再次歪曲事实,硬说中国不赞成通过扩大联合国主要机构的途径来解决亚非国家有相称的代表权的问题。他甚至把苏联反对亚非国家提案说成是什么为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合法权利”。费德林还攻击中国关于中国代表权问题同扩大联合国主要机构问题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回事的立场,说这是“违背事情的实质”。费德林坚持,目前要扩大安全理事会和经社理事会是不可能的,苏联代表团将投票反对亚非国家的提案。费德林还几次三番地要求亚非国家收回、推迟它们要求增加安全理事会和经社理事会席位的提案,说什么“企图仓卒解决这些问题只会使国际局势人为地不必要地加剧。”
阿尔巴尼亚代表布多十四日在会上发言,指出苏联代表歪曲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布多在发言中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十二日的声明,强调指出,中国政府一贯支持亚非国家要求增加它们在联合国主要机构中的席位的一切努力。布多还指出,亚非国家代表权问题同恢复中国人民在联合国中的权利问题是两回事。布多说,阿尔巴尼亚认为,每个会员国应当采取它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而不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牵连在内。每个国家应当承担它自己的责任,判断和决定如果以某种借口拖延这个问题从而使帝国主义得到好处,这样作是不是好的。
布多说,阿尔巴尼亚支持亚非国家的合理要求。阿尔巴尼亚代表团将投票赞成上述亚非国家提案。
费德林的几次发言,激起了亚非国家的愤慨。例如,几内亚代表特利说,中国政府曾经正式通知几内亚政府,指出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同扩大安全理事会和经社理事会问题是两个性质不同、不应当扯在一起的问题。特利说,苏联代表的讲话,摧毁了非洲人目前抱有的在联合国机构中得到公平代表权的希望,使他感到震惊。
美国代表普林顿十四日在会上发言,反对亚非国家上述两个提案。美国、英国和法国代表也要求把扩大安全理事会和经社理事会席位问题推迟到联合国大会下届会议去讨论。
经过会后协商,拉丁美洲国家在十六日撤回了它们原来提出的把安全理事会席位增加到十三席,把经社理事会的席位增加到二十四席的两个提案,转而支持亚非国家的提案。十六日晚上,特别政委会表决把安全理事会席位增加到十五席的提案以九十六票赞成、十一票反对、四票弃权通过。阿尔巴尼亚投赞成票。投反对票的有苏联和法国等十一国。美国、英国、葡萄牙和南非弃权。
把经社理事会席位增加到二十七席的提案也以九十五票赞成、十一票反对,四票弃权通过。
特别政委会还以一百零九票对零票通过了五十三个亚非国家九日提出的要求把联大总务委员会委员从二十一名增加到二十四名,其中亚非国家的委员增到十名。
这三个提案将提交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其中,前两个提案牵涉到修改联合国宪章,按照宪章规定,它们必须得到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的赞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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