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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的国情咨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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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1-11
第3版()
专栏:小常识

美国总统的国情咨文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总统应不时向国会报告合众国国情,并以本人所认为必要而妥当之政策条陈于国会以备审议”。按照这项规定,美国总统于每年年初国会开会时要就国内外情况及政府计划向国会提出咨文,这种咨文就叫国情咨文。
国情咨文是美国总统与重要官员对国内外情况研究以后写成的,它反映着美国的政策方针。在草拟国情咨文的过程中,总统也要征询国会领袖的意见。因此,国情咨文在形式上虽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任何后果,但是随着行政权的日益扩大,它逐渐具有国会工作纲领的意义和变成总统操纵或进行立法活动的工具。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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