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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外长致电巴布外长 我国承认桑给巴尔共和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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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1-18
第1版()
专栏:

陈毅外长致电巴布外长
我国承认桑给巴尔共和国
新华社十七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陈毅今天打电报给桑给巴尔共和国外交部长阿卜杜勒·拉赫曼·穆罕默德·巴布,通知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决定承认桑给巴尔共和国政府。电文如下:桑给巴尔桑给巴尔共和国外交部长阿卜杜勒·拉赫曼·穆罕默德·巴布阁下:
我荣幸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知阁下:我国政府已决定承认桑给巴尔共和国政府。中国政府希望同桑给巴尔政府继续保持并发展中桑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陈毅
一九六四年一月十七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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