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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结婚自己作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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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2
第4版()
专栏:

  离婚结婚自己作主
刘海汉、巢虚生、吴凤瑞、训臣、今吾、李振荣诸君:根据你们所说的情况,你们夫妻情感既已破裂很久,而不能再继续生活下去,只要有一方提出,即可向政府请求办理离婚手续。至于振荣君说叔婶不允许的问题,他们是没有理由干涉的。
戴玉树君:你所提你村的男子,很多的与外来逃荒女子结了婚,他们当时都满结婚年龄,而又是自愿的,这种婚姻完全受法律保障。至于说女方家长要把女方带回去是没理由的。如果双方感情不好,又是包办的买卖婚姻,那又另当别论。
刘桂根先生:关于你结婚而没有领结婚证,以及引起你妻的原婆家同你闹纠纷的问题,我们意见,双方自愿结婚后,没有领结婚证,当然可以办理补领手续。按照你所说的情形,你妻的原婆家是没有权利要求你们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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