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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一个所谓“模范警察”的反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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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2
第4版()
专栏:

  原来如此!
一个所谓“模范警察”的反省
据说,北平的警察是全国警察的“模范”,有“模范警察”之称。但是,到底是不是“模范”呢?请看公安内六分局警察在轮训中的反省吧!
三段警长王永志说了一个偷煤的故事:
“一到冬天,上级克扣我们的煤火,不够烧。煤烧完了,冷得难受,大家又不肯凑钱买,于是只好去偷。夜里,就叫一两个人到老百姓的煤铺子里去,跳进院子里,看房狗汪汪地吠起来,老百姓赶紧出来看,一看啊,原来是穿黑制服的人来偷煤,知道不好惹,便一声不响地又缩回屋子里去了。往后,我们经常地去偷煤,群众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晚上一听见狗吠,就是警察来偷煤!’偷得太多了,煤铺子受不了,有一天,煤铺子便到段上来报告:‘警察先生们,你们不要再偷我的煤了,你们要多少,我给你们送来吧!’‘我们要二百斤一天!’就这样煤铺子白白给我们送了几天,后来又到段来报告:‘警察先生,我们供不起你们了……’‘不行!还得送来,什么价钱?我们给你钱!’——但是,钱是按官价的三分之一付的,老百姓也得做亏本生意。”
一个交通警说:有好几次,在“夏日炎炎日当午”的时候,他汗流浃背地走到马路附近的水果摊前,拿起水果就吃,吃完了,抹抹嘴巴起身就走。小贩不敢向他要钱,否则他就会拿“大马路旁取缔摊贩”的理由来骗逐他。有时,上级分下来一批戏票,强迫警士向市民推销,但是普通市民,谁看得起,谁又买得起呢?然而警察是百姓的“军师”、“保姆”呵,百姓不得不照办,为了不得罪警察先生,不辜负警察先生的“好意”,只好送五块、十块给警察,说看不起戏,请他把票子拿到别家去卖。有的百姓干脆说:“多少一张?给你钱,我们没有时间去看戏。”
警士张敏说:“有一家老百姓有空房子,我请他租给我的朋友住,他不肯,后来,我叫一位在剿总做事的朋友的‘太太’进去住,连房租也不付,他对我也没有办法。”
晚上,警察在马路口借用“查灯火”来对付三轮车、自行车和排子车的,凡是没有灯的不许通行,但事实上,遇见军人、宪兵、什么“国大代表”之类的大人先生,警察连气也不敢哼一声。
还有许多“模范警察”,他们包庇赌场从中取利,包庇暗娼,占些便宜。年节收礼,接受贿赂,掌握“拉房钱”(即有人要租房子时,警察便从中拉线吃二毛),侵犯群众利益的事实,举不胜举。仅在第二期六十一人的轮训中粗略统计的结果:宿娼者十五人,赌博者三十四人,打人者三十四人,收礼者三十人(其中,个人收礼者十二人,集体收礼者十三人,强迫群众送礼者五人),没有做大坏事的仅仅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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