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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之一般伪人员的私人财物不没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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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3
第4版()
专栏:

  解放后之一般伪人员的私人财物不没收冯秉义君:
曾参加伪军伪组织之人员如非罪大恶极者于解放后,除军用品与公用品必须缴公外,一切私人财物均不予没收。你的事情来信叙述情况不明,我们无法作具体答复,当可呈请你区区政府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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