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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的性质和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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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3-03
第5版()
专栏:

论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的性质和任务
马文桂

现代工业企业的社会性质,是由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人们在生产和劳动中一定的相互关系与分配关系。因此,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就有什么样社会性质的工业企业。
社会主义工业企业同资本主义工业企业是根本不同的。它们之间的根本差别,在于社会主义工业企业实行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同时,还在于社会主义工业企业是用革命精神来从事生产的经营管理的。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工业企业,不仅是现代化的企业,而且是革命化的企业。
我国国营工业企业,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性质的工业企业呢?
早在一九四九年三月,中国人民革命全国胜利的前夜,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就已经清楚地说明了我国国营工业的社会性质。他说:“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决定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最根本的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
我国国营工业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中央管理的企业,还是地方管理的企业,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所有,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财产。同时,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又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它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
那么,国营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第一、企业的生产资料,包括机器、设备、建筑物、原料、材料以及土地、矿山等等,都属于国家所有。没有国家的命令和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企业不能把生产资料转移、出让或者赠送给别的企业和单位。
第二、企业的生产活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国家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企业的计划,拟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并且直接委派企业的行政领导人员。
第三、企业的产品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分配和统一调拨。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拨计划和调拨价格销售产品,不能擅自处理自己生产的产品。
第四、企业要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税金;企业的利润,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留作企业奖金的小部分以外,大部分要上交国家,由国家统一支配、集中使用。
第五、企业的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制度,由国家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统一规定。
上述这五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破坏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削弱以至破坏企业的全民所有制。但是,在生产资料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条件下,其中最主要的和具有决定作用的,是国家对工业企业生产的统一计划和对企业产品的统一调拨。没有这一点,其他的方面就不落实,全民所有制便是一句空话。
国营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同现代工业生产力的高度社会性是相适应的。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的生产,是在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下进行的。这就使国民经济有可能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根据全民的利益和社会的需要,最合理和最有效地进行。这是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大大优越于资本主义企业的根本点。
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是绝对不能动摇的,必须坚决维护,不能侵犯。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任何企业,都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政策、统一计划和统一的规章制度来组织生产,不能违反国家的统一规定,任意地调用和处置企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否则,全民所有制便会遭到削弱和破坏,就有变成部门所有制、地方所有制、单位所有制的危险,社会主义经济就有向资本主义蜕化变质的危险。列宁说得完全正确:“任何直接或间接地把个别工厂或个别行业的工人对他们各自生产的所有权合法化,或者,把他们削弱或阻挠执行全国政权的命令的权利合法化的做法,都是对苏维埃政权基本原则的极大歪曲和完全放弃社会主义。”①因此,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我们都必须坚决地维护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同一切削弱和破坏全民所有制的现象进行不调和的斗争。

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它的活动要服从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这是不是说,它没有一定的独立性呢?
当然不是。
如前所述,我国国营工业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单位,因此,它在国家的集中领导、统一计划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主要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有权使用国家交给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
第二、企业有权和别的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它有责任严格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别的企业和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它在处理同其他企业和单位的经济事务中,具有法人的资格。
第三、企业有权同国家银行建立信贷关系,在银行中开设自己的结算账户。
第四、在企业计划确定以后,如果生产能力有余,而当地或者其他单位又能够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种物资,企业可以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任务、不占用国家计划分配的材料和遵守等价交换的条件下,经过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承担当地分配的或者其他单位所要求的、力所能及的生产任务。
第五、企业在根据先进合理的消耗定额和生产任务,确定了原料、材料和燃料的需要量以后,如果能够降低消耗,节约物资,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同别的单位和企业调济使用原料、材料和燃料的结余部分,增产国家计划规定的产品。但是,企业不能用这些物资交换生活资料。
第六、企业有权使用国家发给的企业奖金,来改善劳动条件和职工生活。
应当指出,工业企业独立性的具体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期,由于国家面临的政治经济任务和各种具体条件不同,企业独立性的具体内容可以而且必然会有所区别。但是,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国营工业企业的独立性都是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说,企业的独立经营,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以服从国家的集中领导、统一计划为前提。
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对于工业企业独立性的这种制约,不是束缚了工业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恰恰相反,它为工业企业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资本主义工业企业是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它完全由资本家个人支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工业企业似乎是完全独立的。但是,这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独立性,使资本主义工业企业根本不可能自觉地按照社会生产发展的规律来组织生产。资本家不可能确切地知道社会需要什么和需要多少,他们只能根据市场行情的自发波动来安排生产。因而,资本主义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注定要被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所打乱,经常处于破产和倒闭的威胁之中。可见,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在形式上似乎是完全独立的,在本质上却处于社会自发势力的统治下,是真正被动的。
同资本主义企业根本相反,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的独立经营,是以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为前提的。因而,企业有可能自觉地按照社会需要来安排生产,它的产品有广阔的、可靠的销路;它有可能从别的企业和单位有计划地、稳定地获得各种原料、材料的供应。这就为企业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是企业进行真正有效的独立经营,充分发挥主动性的根本条件。
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的独立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是不是说,企业的独立性是不重要的,是可有可无的呢?
当然不是的。
国营工业企业的独立性,虽然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但是,是不可缺少的。这种独立性,对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着重大的作用。因为,现代工业生产,是一个由千万个企业组成的复杂的社会分工体系。一方面,各个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要求社会统一计划和安排企业的生产;另一方面,每个企业又都是社会分工的基本环节,它们都各有自己独立的生产过程,并且在生产、技术、经济、自然条件等方面,都各具特点。这样,为了发挥每一个企业在社会生产组织中的作用,使社会分工体系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起到自己的作用,就要承认它们在客观上所具有的独立性,给它们创造一定的条件,赋予它们一定的权力,使它们在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下,能够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正确而及时地解决生产中经常出现的应当由企业解决而且可以解决的问题。反之,如果企业没有必要的独立性,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切微枝末节,都由国家直接来处理和解决,那就必然会束缚企业的手脚,不能在国家经济生活中正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因而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由国家直接去解决每个企业中的许多具体问题,在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
可见,国家的集中领导、统一计划和企业的独立经营,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对抗性的矛盾。把这两个方面机械地割裂开来,看作是截然对立和相互排斥的东西,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是错误的。
当然,这决不是说它们之间没有矛盾,不会发生矛盾;恰恰相反,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会不断产生的。但是,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完全可以解决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自觉地处理这种矛盾,正确地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如果能够把国家的集中领导、统一计划同企业的独立经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要求,正确地结合起来,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地解决这方面的矛盾,促进工业生产多快好省地发展。
那么,怎样才能正确地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呢?
我国的经验证明,为了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国家要明确规定对企业的生产要求,并且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必要的条件。具体地说,国家要给企业规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规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规定人员和机构,规定主要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等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以及规定协作关系。通过这些,不仅可以使企业明确自己的生产任务,而且也可以为它们正常生产提供必要的条件。这就使企业免除“外顾之忧”,集中精力,搞好生产。
同时,要明确工业企业对国家的责任。根据国家的要求,企业要保证完成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计划;保证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并力求降低成本;保证完成上交利润计划;以及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企业履行了对国家的责任,可以根据它们完成任务的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上交利润中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反之,如果企业完不成任务,不能履行对国家的责任,就不能提奖。
这样正确地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就可以加强国家对企业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就可以为工业企业的独立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从而促使企业更好地依靠群众,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
上面,我们分析了国营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同时,全民所有制,也决定了企业内部人们在生产和劳动中的相互关系以及分配关系的性质。在我国国营工业企业里,根本不再存在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人们之间建立了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个人消费品分配,是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进行的。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它同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

工业企业的根本任务,是由企业的社会性质决定的。我国国营工业企业是社会主义的企业,这就决定了它的任务同资本主义工业企业的任务是根本不同的。
关于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的任务,毛泽东同志早就有过明确的阐述。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一书中,毛泽东同志写道:“一个工厂内,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与职工会工作,必须统一于共同目标之下,这个共同目标,就是以尽可能节省的成本(原料、工具及其他开支),制造尽可能多与尽可能好的产品,并在尽可能快与尽可能有利的条件下推销出去。这个成本少、产品好、推销快的任务是行政、支部、工会三方面三位一体的共同任务”②。这就是说,每个工业企业,都应当在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下,生产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好的产品,并且,尽可能地降低成本,为国家提供积累。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增加社会产品,扩大社会主义积累,这就是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企业的根本任务。
国营工业企业的根本任务,首先是要按照国家计划规定,增加社会产品,满足社会需要。大家知道,资本主义工业企业也生产工业产品,但是,它的目的不是满足社会需要,而是获取利润。出产产品只是资本家获取利润的手段。同资本主义工业企业相反,社会主义工业企业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经常教导我们的“发展生产、保证供给”这个根本方针,按照社会需要来生产工业产品。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的一项最重要的任务。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对工业产品的各种需要,是由国家有计划地组织各个工业企业,采取分工协作的方法来生产和满足的。国家为每个企业规定的产品生产计划,体现着社会对于各个企业生产的要求。因此,就每个企业来说,能否全面地完成国家规定的产品生产计划,是衡量它是否完成任务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
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的根本任务,不但要很好地完成国家规定的产品生产计划,而且要很好地完成国家规定的上交利润计划。社会主义企业并不否定赢利,恰恰相反,社会主义企业必须在国家的集中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克勤克俭,认真地讲究赢利,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上交利润任务,扩大社会主义积累。
企业赢利是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每一个工业企业能不能赢利,能不能完成国家规定的上交利润任务,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着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同时,企业赢利又是满足社会多种共同需要的来源。例如,支付非生产领域内职工的工资,支付国家行政管理费、国防费,以及建立必要的后备和各种公共福利基金等等,它们都是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所必需的。而对于企业本身来说,利润也是反映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社会主义工业企业能否完成扩大社会主义积累的任务,同样是衡量企业是否全面完成任务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标志。
当然,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的生产,是不允许由利润的多寡来自发地调节和支配的。把赢利当作企业唯一的任务,鼓励和放任企业不择手段地去追求赢利,而不遵守国家计划,不考虑社会需要,这同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的性质是格格不入的。
我们的国营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计划规定,增加社会产品和扩大社会主义积累,这是它的根本任务。这个根本任务,包含着对工业企业各方面工作的要求,包含着企业必须完成的许多具体任务。这些任务,主要的就是:(一)完成国家规定的产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计划;(二)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三)合理地利用固定资产;(四)尽量地节约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的消耗;(五)合理地利用流动资金,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六)努力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赢利;(七)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八)不断地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
上述八个方面,都是工业企业根本任务的具体化。它们相互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只有全面地完成这些任务,才能真正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才能使工业企业的生产多快好省地全面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某些时候,针对当时的具体情况和薄弱环节,着重强调其中某一方面的任务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更好地、更全面地完成工业企业的根本任务。因此,工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要有全面观点。在考虑完成企业某一方面的任务的时候,应当同时考虑到它对其他方面的影响。例如,在节约原材料的时候,应当注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其他有关的条件;在增加产量的时候,必须全面地考虑质量、品种、成本和设备的维修等等。片面地追求某一个方面,忽视其他方面的做法,都会给工业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而是不正确的。
毛泽东同志说过:“任何社会主义的经济事业,必须注意尽可能充分地利用人力和设备,尽可能改善劳动组织、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人力和物力,实行劳动竞赛和经济核算,借以逐年降低成本,增加个人收入和增加积累。”③我们应当遵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来办好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企业。
社会主义工业企业,不仅是出产工业产品的场所,而且是培养共产主义新人的学校。社会主义企业所以优越于资本主义企业,除了企业的所有制根本不同以外,企业职工的精神面貌也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是现代技术和革命精神相结合的企业。在社会主义工业企业里,只有坚持政治挂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干部和工人的头脑,学习解放军坚持“四个第一”,发扬“三八作风”,创造“四好连队”的经验,振起广大职工群众的革命精神,使人的思想革命化、使企业的管理机构革命化、使整个现代化企业革命化,才能保证企业多快好省地全面地完成任务。
①列宁:《论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制和社会主义性质》(一九一八年),载《真理报》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②毛泽东:《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一九四二年十二月),解放社一九四四年一月订正再版,第一二八页。
③《真如区李子园农业生产合作社节约生产费用的经验》一文按语。《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六年版,第七六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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