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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满足于“不做坏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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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3-04
第6版()
专栏:

不能满足于“不做坏事”
北京西四帅府胡同 赵宗和
业余时间不能全都用来学习,也要进行适当的文化娱乐活动。一般人都有自己的“业余爱好”。正当的业余爱好,像打猎、钓鱼、打球、看球、看戏、看电影、唱歌等等,只要适当,那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把全部或主要的业余时间都用在这些爱好上,就不太好了。像乔景同志那样,陪自己的女朋友看电影“连看几场”;听评书,听的都是《大八义》、《小八义》这类充满封建毒素的旧书,听得入了迷,而且反认为有益,这就不对了。团小组长对他的批评是诚恳的,是对他的帮助,不应当有反感。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个人是不是进步,不仅是个人的事情,社会、组织、周围的同志都有责任。如何利用业余时间,关系着一个人是否能够进步,团组织当然要关心,如果不关心,那是不对的。
至于乔景同志说的业余时间是属于个人的,“个人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做坏事就行”,则更是不对的。“不做坏事”,这是社会对一个公民的起码要求。一个工人,一个农民,一个战士,一个干部,仅仅满足于“不做坏事”那是很不够的。不能说“不做坏事”就成了好事,坏事到好事之间有很大的距离。像通夜下象棋,打扑克,好像没有妨碍谁什么,也很难叫作“坏事”,但究竟有什么好处呢?没有。不论对个人、对社会都没有好处。
毛主席号召我们“向雷锋同志学习”。在利用业余时间上,雷锋同志也是我们很好的榜样。他的全部业余时间几乎都用在学习毛主席的著作和帮助别人上面。我们应该向他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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