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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节约建设用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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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3-05
第5版()
专栏:

谈谈节约建设用地
苗惠芬 张澄波
人们不仅在各种生产活动中离不开土地,在日常生活中也离不开土地,土地像空气和水一样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马克思说:“劳动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如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它的父,土地是它的母。”(《资本论》第一卷,第一六页)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这种属性,就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课题:充分地认识土地的性能,合理地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财富之母”的作用。
土地的性能是多方面的。就力学方面来说,有的土地耐压能力大,有的土地耐压能力小;就土壤学方面来说,有的土地自然丰度高,有的土地自然丰度低,等等。由于土地的性能不同,也由于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的性质不同,所以土地在农业中的作用和在工业以及其它方面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土地自身在农业上面是当作生产工具来发生作用”,“就工厂来说,土地却不过当作基地,当作场所,当作空间的操作基础来发生作用”(《资本论》第三卷,第一○一八页)。作为生产工具,土地对农业产量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肥沃的土地可以比贫瘠的土地提供高得多的产量。作为基地,场所、基础和土地的位置(交通、水源和气候等)对工厂的影响是大的,但是,土地对工厂产量的高低没有直接关系。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建设在肥沃土地上的工厂,决不会比建设在贫瘠土地上的工厂产量高。
不可否认,随着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事业和城市建设事业等的发展,这些方面占用的土地(以下简称建设用地)将越来越多。但是土地毕竟是有一定限度的,除了那些根本不能用在农业生产上的土地以外,建设用地多了,农业用地就要相应地减少。而减少农业用地,特别是减少现有的耕地,就意味着减少农业的“生产工具”,即减少农业中的主要生产资料,必然会给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由此可见,节约建设用地、特别是在各种建设中节约耕地,就成为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是一个土地辽阔的国家。我国的国土面积共为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仅次于苏联和加拿大,占世界第三位。在我国的国土中,有山地、高原、盆地、丘陵和平原,有的已经被利用起来,大部分还有待于我们有计划地开发利用。我国有着广阔的土地供我们发展工农业生产,发展整个国民经济。我国的土地潜力是很大的。但是,也应当看到,我国现有的耕地面积只有十六亿多亩,平均每人只有二亩多。我国现有的耕地面积是不多的。
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基本上是在现有耕地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在各项建设中,要充分注意节约现有的耕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为了高速度地发展国民经济,首先要高速度地发展农业。当然,目前提高农业发展速度的主要途径,是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但是,逐年扩大耕地面积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应当使耕地面积逐年有所扩大,而不是停滞不前,更不能使耕地面积逐年有所减少。为了做到这一点,除了根据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的可能,积极地开垦荒地以外,还要在各项建设中千方百计地少占或不占现有的耕地。同时,目前我国的经济水平还不是很高的,国家还不可能把很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用在开荒方面;而且,新垦荒地在头几年内的产量一般比较低,占一亩耕地需要新开几亩荒地才能顶上。可见,从我国当前的经济水平和经济效果来看,在各项建设工作中,应当充分注意节约耕地。
也有这样的情况:建设单位为了节省建设资金,往往愿意占用平坦的耕地,不愿意占用凸凹地和坡地等。当然,在平坦的耕地上进行建设,比在凸凹地和坡地上进行建设,土方工程量可能会小一些,工程造价可能会低一些。但是,从农业方面来说,平坦的耕地,比凸凹地和坡地要好得多。从整个国民经济来权衡利弊,占用平坦的耕地就不一定是有利的。同时,有些工程在技术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地利用地形特点,尽量减少土方工程,也是可以使工程造价降低的。
大家知道,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土地是私有财产,作为建设用地的土地价格是非常昂贵的。因此,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交通、文化和商业的集中地区,就不能不出现高度密集、极不合理的建筑物群,拥挤不堪,极不卫生。这种状况,给劳动人民的健康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公共财产,是不能出卖的,因此,根本不会发生因土地价格而影响建设用地和建设密度的现象。我们在对待建设密度这个具体问题上,是与资本主义国家根本不同的。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就规定了城市建设方针:“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建筑密度也要根据这个方针来确定。解放以来,我们对老城市和各种旧的建筑进行了大量的改造工作,老城市中的建筑密度过高也是被改造的一个方面。我们所说的节约建设用地,决不是主张不合理地提高建筑密度。
下面我们谈几点在建设中节约耕地的意见:
第一,在建设项目的布置上,在厂址选择上,既要贯彻生产力均衡分布的原则,又要充分注意土地的性能,使土地的利用达到各得其所。大家知道,生产力均衡分布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过去我们在建设项目的部署上贯彻了这个原则,今后还要贯彻这个原则。生产力均衡分布,一般地说是个大范围的概念。例如,说旧中国的生产力分布不合理,主要是指它的工业和运输业大部分集中在沿海一带。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就要求迅速地在内地发展工业和运输业。而内地是个很大的地区,建设项目摆在哪里,活动余地是很大的。例如,把项目摆在四川是内地,摆在陕西也是内地;摆在成都是内地,摆在重庆也是内地;摆在成都西郊是内地,摆在成都北郊也是内地;等等。当然,有的建设项目有一些特殊的地理要求,它的活动范围并不是“四川也行”,“陕西也行”,但是,也不是“只能在西郊,不能在北郊”,没有一点活动余地。因此我们认为,在生产力均衡分布的原则下,建设项目究竟摆在哪里,具体地点是有很多挑选余地的。在建设项目具体地点的选择上,一定要全面地分析土地的性能,尽量不占宜农地,特别是少占或不占高产田。
第二,在建筑物的布局上,要紧凑合理,密度适当。如前所述,建筑密度太高固然不好,密度太低占地太多也是不好的。如果一个工厂建筑密度很低,各个车间相距很远,如果一座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布置得很松散,那就大大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建筑密度太低或工艺设备布置过分松散,不仅浪费土地,也会加长各个车间和各个工艺设备之间的各种联系管道和线路,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同时,还会加大半成品的厂内运输费用,不利于企业的经济核算。因此,我们认为,建筑密度要根据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劳动人民身体健康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来确定。
第三,不要过早的占用耕地。我们的许多建设项目是分期建设的,是从小到大的。这种建设办法好处很多,其中主要的一条是一期工程建成了便可投入生产,投资效果发挥得快。大一些的建设项目,从第一期工程开始建设到第二期工程开始建设,一般要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如果在开始第一期工程建设的时候,就把第二期,甚至第三期工程的土地也占起来,那么,这些过早占用的土地往往在两三年内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实际上是对土地的一种浪费。大家知道,建设用地晚用几个月就可能多收一季的农业产量,因此,决不能忽视时间因素。我们认为,比较好的作法是:用多少占多少,啥时用啥时占,晚用的不早占。
第四,节约施工用地。有不少建设项目,除了项目本身所占用的土地以外,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另外占一块施工用地。这种施工用地包括临时工棚占地和建筑材料堆积场等。有的工程在这方面占用的土地面积还是很大的。施工用地是临时性的,一旦工程建成了,它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以后大部分土地还要再耕。施工用地,在施工期间固然不能耕种,影响农业生产;施工完了再耕的土地,自然丰度一般是要下降的,也是要影响农业生产的。因此,节约施工用地也是支援农业的一项重要措施。节约施工用地的办法,主要是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在建设项目必须占用的土地上,划一块作为施工用地,不另外占用施工用地。建设项目是各种各样的,建筑工地也是很复杂的,一律不另外占用施工用地可能是办不到的。但是,我们认为在建设用地方面,也应当发扬“一厘钱”精神,能少占一亩就少占一亩,能少占一分就少占一分。全国每年施工的工地很多,一个工地少占一分地,全国就是一个很可观的数量。
总之,节约建设用地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它对农业的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从建设方面来说,只要千方百计地发扬“一厘钱”精神,节约建设用地也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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