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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实践在前呢,还是认识在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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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4-15
第5版()
专栏:学术研究

到底是实践在前呢,还是认识在前?
路迪
黄林同志只承认人在实践活动中会盲目地创造出新事物,不承认人在认识过程中会自觉地创造出新观念,这显然是不妥当的。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关于某一新事物的观念自觉地创造和形成,这是常见的、也是合乎人的认识规律的现象。这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问题。关于这点,子嵩同志对黄林同志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但是,子嵩同志在论述桌子的观念可以先于桌子存在时,却引伸出这样一个奇怪的论断:“人在实践以前,总是先有观念,先有认识的,但实践以前的认识总比较简单。”
这个论断,是完全不正确的。
一个“总是”,概括无遗。这个概括如果能成立,子嵩同志在文章结尾处所提到过的“实践—认识—实践”的认识论原理,哪里还有立足的地方呢?
看看上下文,子嵩同志这个错误的论断,并不是笔误,而是从他对实践的错误理解中引伸出来的。他给实践下的定义是:“实践就是主观作用于客观,也是发挥自觉能动性的场所。”实践怎么会是个“场所”?这算文字上的毛病,且不管它。重要的是前半句:“实践就是主观作用于客观”。对实践的这种解释,是非常片面的。
事实上,实践并不“就是主观作用于客观”,而是客观作用于主观和主观作用于客观的统一。“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①承认实践包含客观作用于主观的含义,才能解释为什么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才能懂得客观世界对主观世界的作用,才能懂得认识论的唯物论。承认实践又包含主观作用于客观的含义,才能解释认识为什么又能返回实践中指导实践,才能懂得人的认识对客观世界的反作用、人的主观能动性。所以,实践是一个主客观交互作用的过程,绝不只是一方面去作用另一方面,另一方面只是被作用。而且严格说来,客观作用于主观的过程,是主观作用于客观的过程的基础、前提,因此我们通常又把主观对客观的作用叫做反作用。
如果只承认实践过程中客观对主观的作用,而不承认主观对客观的反作用,就要犯机械唯物论的错误。如果只承认实践过程中主观对客观的反作用,而不承认客观对主观的作用,就要犯唯心论的错误。
子嵩同志可能辩驳说,我正是从“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角度谈问题,不是作全面解释。那也不行。既然说,人在实践以前“总是先有”认识的,那可见他确实是把实践只看成是人用其“先有的认识”去“作用于客观”。
固然子嵩同志也说,第一张“桌子的观念确实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实践中产生出来的”;但是,在这产生“第一张桌子观念”的实践之前,是不是又有某种认识作指导呢?当然是有。推论下去:认识之前,又有实践;实践之前,又有认识,永无完结。这倒真像“鸡生蛋,蛋生鸡”,“弄不清到底谁先谁后了”!
这也不打紧,因为子嵩同志的答案是非常明确和断然的:在实践以前,认识、哪怕“比较简单”的认识,“总是先有”的。追到根,子嵩同志的论点就成了这样:人类在“第一次”实践之前,就先有了认识,虽然这是“比较简单”的认识。
问题也就在这里,不管是观念也好,认识也好,“比较简单”的认识也好,“模糊的愿望”也好,总之,这一切主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在实践之前产生?或者套用子嵩同志的说法来问,实践之前是不是“总是先有”这些主观的东西呢?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非常明确和断然的:认识只能在实践过程中产生,而不能在实践之前主观自生。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毛主席说:“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②又说:“我们强调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意义,就在于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使人的认识开始发生,开始从客观外界得到感觉经验。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③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说过:“甚至人们头脑中模糊的东西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定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④
这就是说,从认识的总体来看,是先有物质世界,然后才有人和物质世界的接触、即实践过程;经过实践,才通过人的感官,产生感觉,开始了认识过程。固然借助于间接经验,借助于科学知识和理论,可以先于同某一事物的接触,对它有所认识;但是归根到底,人总是通过直接实践,开始对任何事物产生认识的。所以,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看来,认识的规律只能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而绝不是: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只能说,在认识之前,“总是先有”实践;而绝不能认为,在实践之前,“总是先有”认识。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前边不是说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存在着关于某一事物的观念先于该事物的现象吗,现在怎么又讲起“先有实践、后有认识”来?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不,这是两个问题。现在讲的是认识的来源问题,拿所谓“第一张桌子”来说,讲的是“第一张桌子的观念”的产生问题;而我们和黄林同志辩论的是认识的作用问题,解决的问题是: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新认识是否客观存在的“绝对统一”的反映,根据新观念能不能创造出新事物。
这两个问题,在认识论中是不可分割的,但又绝不能把它们混同起来,当成一个问题。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对于认识来源的解释是唯物的,即认为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于认识作用的解释是辩证的,即认为认识有能动作用,对于实践来说它有相对独立性。
如果不懂得这两个问题的区别,只承认认识依赖于实践,并且据此来否定认识的能动作用,那就是机械唯物论;反之,如果只承认认识的能动作用,并且据此来否认认识必然来自实践,那就是唯心论。
依我看来,黄林同志的观点是:只承认认识对实践的消极依赖、机械反映,不承认任何关于事物的观念会先于事物存在。而子嵩同志的观点则是:断定实践之前总是先有认识的,否认了实践是任何认识的基础。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黄林同志和子嵩同志,从不同的两端,把认识的来源问题和认识的作用混同了,各自得出了一个片面的结论。
①《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四三
页。
②③《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二七七、二七九
页。
④《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三○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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