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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政变当局迫害中国人员是严重的国际不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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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4-24
第4版()
专栏:

巴西政变当局迫害中国人员是严重的国际不法行为 周鲠生
最近巴西发生军事政变,中国在巴西的贸易工作人员七人和新闻工作人员二人于四月三日在瓜纳巴拉州突被政变当局逮捕关押。巴西政变当局这种无理的横暴行为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惊异和愤怒,对于世界人民而言,也是骇人听闻的事。如中国方面有关机关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负责人一九六四年四月十一日发表谈话中所指出,中巴两国银行已签订了贸易支付协定,被捕的中国贸易人员就是根据上述协定前往巴西负责开展两国贸易的;早在一九六一年五月巴西政府即同意该会在巴西举办展览会,并且取得巴西工商部的批准,因此,他们进入和居留巴西以及在巴西所进行的各项活动,都是合法的,正当的。至于被捕的新闻工作人员,也是在巴西政府同意下,由新华社正式派往的,他们都持有巴西政府的合法居留证件并且住在巴西两年多,从事正常的新闻报道工作。这些人在巴西的工作,对中巴两国人民文化和经济关系的开展,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增进,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巴西政府原来同意他们在巴西的居留和活动,显然也就是根据这样的精神确认了两国有关机关达成的协议。巴西任何当局应该负有保障这些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和安全的义务。巴西政变当局突然无理地逮捕上述九个中国工作人员,是粗暴地践踏上述协议,把国际交往中应守的信义完全破坏了。更严重的是,事件发生以来,虽然中国方面已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致电巴西国会参众两院,外交部发言人两次发表声明,有关机关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及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新华通讯社不只一次地发表声明,提出抗议,以及各人民团体向巴西当局呼吁和抗议,一致要求恢复中国工作人员的自由;并且在国际方面陆续出现许多国家的团体和舆论对巴西政变当局逮捕中国人员事件的强烈抗议,要求释放他们;而巴西当局仍是悍然置之不理,至今不但没有恢复中国人员的自由,也不向中国交代他们被捕情况,并且对他们进行毒刑审讯,甚至捏造一些毫无根据、荒谬绝伦的借口,如甚么“进行间谍活动”,“煽动叛乱”等等,企图以此对他们强加罪名,掩盖其进行迫害的非法行为。这就不能不令人想到巴西政变当局有不可告人的反华阴谋,正在一意孤行,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巴西当局这样迫害中国人员,在政治上既引起破坏中巴两国人民友谊的不良后果,在国际法上也发生严重的国家责任问题。
首先,从国际法的观点说,巴西政变当局迫害中国工作人员构成严重的国际不法行为。按照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国家根据它的属人优越权,具有保护其在外国的公民的权利,而公民所在的外国则有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加以保护的义务。无理侵害一个在领土内的外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就是侵害有关外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这对于侵害的国家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因此就发生国际责任问题。巴西政变当局无理逮捕中国人员,加以迫害,侵害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就是侵害中国保护在外公民的权利的严重的不法行为,中国政府因此有权要求巴西当局负法律责任。其次,巴西政变当局对中国工作人员使用毒刑,进行非法审讯,以至逼得他们绝食,是极端不人道的行为,完全破坏了国际上有关尊重基本人权的原则。迄今全世界的公论对巴西当局一致表示的呼吁和抗议,也是对政变当局侵犯人权的谴责,难道他们可以充耳不闻吗?
再次,巴西政变当局迫害中国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是违反国际惯例的。一国发生政变或革命,都是国家的内部事情,不干外人的事。向来在一国革命或政变的时候,新政权当局总是特别注意保护外国侨民的生命财产,以免他们无辜受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四九年成立后对于守法的外国侨民就是一律保护的,并且在全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中特别规定,人民政府保护守法的外国侨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干涉他国的内政,对于外国的革命或政变向不干预;中国在外国的工作人员和一般华侨都不参加所在国政治活动,这在中国政府同外国签订的条约中也有明文规定,例如一九五五年中国印度尼西亚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第十一条)就规定,中国公民不参加侨居国的政治活动。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十多年间国外发生的革命或政变的事件不少,但是从没有一个国家不论是已同中国建交与否的新政权当局对中国工作人员或普通侨民进行过逮捕,施加迫害的。这次巴西政变当局的迫害中国工作人员,确是开一恶例,形成国际关系上非常的严重事件。
最后,必须指出,巴西政变当局逮捕中国工作人员事件发生后,美帝国主义方面多方散播谣言,对他们进行诬陷,企图给被捕的人员制造莫须有的罪名,为巴西政变当局的非法行为作掩护,同时也就是对中国进行恶毒的诽谤和诬蔑;并且勾结台湾蒋帮,派特务到巴西活动,甚至说要把被捕的九人送往台湾。由此可见,巴西政变当局迫害中国工作人员,不但表现他们自己的反动本质,同时也含有外来阴谋的因素。在美帝幕后策划和怂恿之下,继续对中国工作人员进行迫害,巴西政变当局事实上就成了美国反华阴谋的工具。如果任令台湾派来特务活动,甚至把被捕人员送往台湾,巴西政变当局就成了台湾蒋帮实行绑架的同谋者。这就使得巴西政变当局迫害中国人员事件更加严重化,因而加重了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在巴西被非法逮捕的中国工作人员,受到巴西政变当局的极不人道的迫害已经二十多天了,对于中国以及世界各方面发出的呼吁和抗议,政变当局还是执迷不悟,迄今没有任何回答,这是不能令人容忍的。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认为全世界主张正义、维护人权的法律家,应该从法律观点,对巴西政变当局的非法的、不人道的行为一致谴责,要求他们立即恢复中国人员的自由,并对于所施加的迫害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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