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国家管理的灌区应不应征收水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4-25
第4版()
专栏:答读者

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员,对国家管理的灌区向用水单位收取水费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灌区的水是自然资源,农民用水灌溉,为什么还要收钱呢?他们的看法对不对?
刘全康 汪封
国家管理的灌区应不应征收水费
水费是保证灌区工程完整,充分发挥和扩大灌溉效益,进行管理养护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凡是国家管理的灌区投入生产以后,灌区的用水单位都应当按照规定积极交纳水费。
由于长期使用,灌区的工程会损坏,渠道会淤积,因此需要不断维修和常年有人管理。为了适应技术改进的要求,灌区还需要进行改建和扩建,这些方面所需要的费用,应当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灌区的受益群众合理负担。
很多灌区征收水费的经验证明,这样做有很多好处。首先,用水单位按时按数量交纳水费,就可以给灌区经营管理提供费用来源,保证每年的岁修养护得以及时进行,保证灌溉不违农时。并且当水费有积累时,还为灌区的改建扩建提供条件。第二,交纳水费有增强灌区群众爱护灌溉工程责任心的作用。第三,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减少浪费,扩大灌溉效益。第四,加强群众对专管机构和管理工作的监督,管好用好灌溉工程。
关于灌区的管理养护费用问题,早在一九五八年国务院批转原水利部“关于灌区水费征收和使用的几点意见”中,就规定“灌区的用水单位都应该交纳水费”。规定中还说:“水费征收标准,除主要按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费用等开支外,并且可以根据灌区增产及群众负担能力,适当积累资金,用以改善和扩建工程。”对于水费的使用,规定中还强调:“应该以水利养水利为原则,专款专用,不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也不应该移用作非水利事业的开支”。由此可知,征收水费的目的,不是为了上交国家,而是取之于灌区,用之于灌区。因此,不能把灌区征收水费,单纯看成是增加灌区群众负担。同时,受益群众交纳的水费很有限,一般仅占农业生产费用的百分之几。
从一些人对征收水费的不同认识可以看出,一些灌区在灌溉管理工作中,没有把为什么征收水费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清楚,说透彻。这是今后值得注意的事情。
农业部农田水利局灌溉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