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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巴西当局迫害中国公民的非法行为感到震惊和愤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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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4-25
第5版()
专栏:

我对巴西当局迫害中国公民的非法行为感到震惊和愤慨! 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 梅汝璈
巴西政变当局在本月三日逮捕了我国从事贸易和新闻工作的王耀庭、王唯真等九个中国公民,并对他们施加毒刑审讯,强迫逼供及种种非人道的虐待,以致他们曾两度实行绝食表示抗议,迄今已三周有余。这种情况仍在继续中,巴西当局对我国和全世界的抗议和呼吁一概置若罔闻,始终不作出任何交代。
我对巴西当局这一系列的对我国无辜公民的迫害行为感到极大的震惊和无限的愤慨。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认为巴西当局的这种行为是对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准则最粗暴的破坏,同时也是对基本人权最放肆的蹂躏。
按照举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每一国家对于合法进入和居留在它国内的外国公民必须在人身和安全方面给予保护,没有正当的理由和合法的手续对他们不能加以逮捕。这是一个国家对外国人应当给的最起码的待遇,无论该外国人所在的和他所属的国家之间有无正式的外交关系都应如此。
我国公民王耀庭、王唯真等九人的进入和居留在巴西是根据巴西政府的同意和中巴两国有关方面的协议并持有巴西政府发给的入境签证和居留证件,是完全合法的。他们在巴西进行贸易、筹备展览会和从事新闻报道等正当业务工作,政变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之中任何人有过任何轨外的或不法的行动。却不料在巴西政变发动后两三天之内,他们九个人便毫无例外地被政变军事当局以捏造的什么“进行间谍活动”“煽动叛乱”等等毫无根据的罪名一齐逮捕、投入监狱了。这显然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毫无正当理由可言。从国际法的观点说,巴西当局这种对待守法外国公民的粗暴行为是完全非法的。
巴西当局行为的非法性更可由巴西瓜纳巴拉州的保安局长古斯塔沃·博希斯上校的谈话获得进一步的证明。博希斯向法国新闻社谈话中承认:巴西军事当局没有足以证明中国人员犯罪的证据。博希斯还说,“曾经搜查过新华通讯社的办公处,但未发现任何涉嫌的物证。”在这种情况下,巴西当局理应立即释放他们,使其恢复其正常的业务工作。但是事情的发展完全不是这样。
巴西当局不但继续拘禁了他们,迄今已达三个多星期之久,而且对他们进行了极端野蛮的严刑审讯及其他种种骇人听闻的虐待。据目击者曾经出席在巴西培兰城举行的拉丁美洲大学改革和教育民主化代表大会的两位智利代表路易斯·马伊拉和内梅西奥·阿拉亚说:被捕的九名中国人员都受了刑,有人被施用电刑;另外一些人的胳膊被捆在木头上,上部垫高,然后用铁条、木棍猛击下部;还有一些人遭到拳打脚踢。他还说:这九名中国人在生活上也受到非人道的虐待,他们每天仅在十二点半得到一些坏得无法下咽的食物,每天只能喝到一次水。九名中国人员轮到睡觉时,也只能睡在地板上,没有被盖。
巴西当局这样残酷野蛮地对待我国公民的行为,不但彻底违反了国际法上保护外侨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原则,而且粗暴地蹂躏了人类尊严和基本人权。这种行为只能令人回想到当年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日本集中营中对待战争俘虏的情景。作为一个曾经参加过战犯审判的法官,我不能遏制我对这种残酷暴行的憎恶和愤慨。尤其使我愤慨的是,巴西当局对我国工作人员在严刑审讯和残酷对待之外,还扬言要把他们解送台湾,因而迫使他们不得不实行绝食来表示最坚决的抗议。
如众周知,一个国家对于一个即使是它认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也只能把他送交他的派遣国或者驱逐出境,任其选择其去处,而不应把他送往一个敌性的集团,使他必然受到无端的迫害。这是一条基于人道主义的国际法准则,这个原则在国际实践中早已为大家所公认和遵守。
王耀庭、王唯真等既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新华社等有关方面派到巴西的工作人员,根据这个准则,即使巴西认为他们是不受欢迎,也只能把他们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遣送出境。但是巴西当局不此之图,却一再扬言要把他们押解给台湾蒋匪帮。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蒋匪帮是早已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了的,他们完全依靠美帝国主义的武力支持才得苟延残喘,以迄今日。他们对于人民中国是怀着刻骨的仇恨的。现在巴西当局受到美帝的压力和蒋帮的勾引,竟欲将我国工作人员解往台湾,这不啻把他们投入火坑,置之死地。巴西当局的这种恶毒企图又一次说明他们正要破坏另一个公认的国际法上的基本准则。
总之,我对巴西当局这一系列违反国际法准则和践踏基本人权的可耻行为确实感到极大的震惊和无比的愤慨!我希望他们及早反省,毅然决然地纠正这些可耻的行为。倘使他们执迷不悟,继续坚持倒行逆施,异日他们必然会自食其果,前景将是不堪设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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