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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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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5-10
第5版()
专栏:

评《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
祁龙威
研究历史,必须占有丰富的史料。因此,编辑和出版史料的工作,对于发展历史科学是有重要意义的。近年出版的《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中华书局出版),共辑入未刊和稀见的太平天国史料四十六种又三十一篇,其中如萧盛远的《粤匪纪略》、赵烈文的《能静居士日记》等,都有较高的资料价值。编者还写了“解题”,进行了校勘,这种工作给读者不少帮助。但是,这部书的编辑和出版工作还有一些缺点,谨抒肤见,以供参考。
一、关于体例。怎样分类编次,是关于体例的重要问题。本书所收史料,从内容看,不外是综合性和地区性的两类记载〔注〕。如果即使按此分为两大类,各依时间和地区编次,则也能够体现历史的联系。但本书采用文体分类法,把史料分为“专著”、“记事上”、“记事下”、“时间”、“文书”、“诗歌”六部分,却不能显示历史内容的相互关系。并且,有的资料包括几类文体,因此编者措置为难,便加以分割。例如把《粤匪杂录》里的《粤氛纪事诗》拆到“诗歌”部分,把天地会文件编入本书之外的《太平天国文献》第二集,其余编入“时闻”。这些都使读者感到不便。
怎样选录,也是关于体例的重要问题。本书“凡例”对选录的资料,并未交代取舍的原则。推编者之意,当以有无参考价值为准。但在具体选录时,有些有参考价值的部分却被割弃了。例如龚缙熙的《镜稚轩自怡日记》,共三十二卷,本无刊本。编者说明:“选其有参考价值的三卷付印”,即第十九、二十、二十一卷,包括一八六○至一八六二年间,太平军在常熟等地史事。这样,第十二卷记一八五三年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常熟等地农民的抗租斗争,第二十二卷记一八六三年中外反革命侵入苏南各县时的军事斗争、土地关系等,皆有参考价值,而未被选录。就是选录的三卷之中,也被舍弃了若干有参考价值的部分。以二十一卷为例,由于它仅选至同治元年十月为止。所以十一、十二月记常熟太平军守将骆国忠等叛变时城乡阶级斗争的情况,一概不录,未免可惜。
二、关于“解题”。书目解题必须交代出处,介绍作者,提示内容及其价值,并说明改编、删节等处。本书的“解题”不够统一,有的做到了上述各点,有的却没有这样写。交代出处不明的,如第六册的《徽郡御寇案牍》,是一未刊钞本,并未交代收藏机关。介绍作者含糊的,如第三册的《落花春雨巢日记》和《能静居士日记》,同系赵烈文的日记,编者分写了两则“解题”,又不相呼应。前一则云:“《落花春雨巢日记》,著者赵烈文,江苏阳湖人。”后一则云:“《能静居士日记》,著者赵烈文,字惠甫,自称能静居士。”这就使人误认为是同姓名的两个人。提示内容不确切的,如第六册的《清朝官员书牍》,编者说:“上卷多为曾国藩的狐群狗党给曾国藩的信,下卷多为黄翼升的狐群狗党给黄翼升的信。”“两卷资料以上卷较重要,下卷也有可供参考之处。”其实两卷之中,“湘淮将帅”如李鸿章、曾国荃、彭玉麟等之间,往来信函也有多封,因此,单提曾、黄,不够确切。至于这些信函主要反映了哪些情况,“解题”没有提示。
三、关于改编和标题。本书的有些资料,曾经编者重行组织,也有值得商讨之处。有不需改编的,如把沈梓的《避寇日记》(见第四册)拆成三部分:日记是一部分;夹在日记内的论文、传记及所录奏疏、檄文,另成一部分;所录太平天国布告,则抽出编入《太平天国文献》第二集。这就打乱了原书的内容结构。有应当改编而没有做的,如吴云的《两櫑轩尺牍》(见第六册),次序颠倒。第一函致冯桂芬,论冯修《松江府志》事,已在太平天国失败之后;末一函复李某(李文炳,原清军军官,于苏州投降太平军),尚在一八六一年,吴云策动李文炳破坏太平天国革命的时候。如果编者根据内容,重为排定先后,则可以使读者免得发生困难。
本书有些小标题是编者加的。有的很好,有的还做得不够。如第六册的《清朝官员书牍》中,有《国瑞致□□书》一题。文中说:“岱岳功高,云霓望慰,引詹节斾,盼颂交殷。弟权摄戎机,材惭浅陋,所幸光分东壁,即堪指示南鍼。查逆匪自四月廿四日我军挫败之后,逆焰益张,围城攻圩,肆行无忌。弟迭次接奉寄谕,仰见圣明深以此股发、捻为忧。今幸中堂顾全大局,迅遣雄师入东,刘军门少年英勇,足见知人善任,钦佩奚如”(第二六一至二六二页)。显然这是在一八六五年,“督办剿捻军务”的清将僧格林沁被捻军击毙后,他的“帮办”国瑞暂署“钦差大臣”,写给新任“督办剿捻军务”曾国藩的。“中堂”即曾国藩,时为协办大学士。原函虽无上款,但从内容可以断定是曾。因此,编者以为不知姓名,用□□代号,对读者帮助不够。又如《刘松山致少翁书》(第二七○页),少翁即梅少岩,时总办“金陵北征报销局”。参阅前后函件可以考出,刘松山写给梅的信,尚有多通,有的称“少岩仁兄”,有的称“少翁仁兄”,二者实即一人。
四、关于校勘和标点。本书“凡例”说:“凡原稿错字能肯定其错误的,则在原字之下用()号注明改正的字。”今读全书,有当改而不改的,如《能静居士日记》录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咸丰帝逃往热河的情形说:“扈从惠王、郑王、军机大臣肃穆、顺荫之外,侍卫寥寥”(第三册一五九页第六行)。肃顺、穆荫,误为肃穆、顺荫,未加改正。有不当改而改的,如《平贼纪略》云:“(同治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松林复进西仓,……忠逆由茅塘桥来援,松林饬吴建瀛破西仓,亲(新)败忠逆退茅塘桥老巢”(第一册,第三○○页),“亲”字本不误,编者却误改为“新”。
本书的标点,也有不少错误。如《能静居士日记》述一八六○年太平军击破清“江南大营”的情形说:“营中自帮办光禄卿许乃钊、总办文案庐凤道萧盛远等皆不得出”(第三册,第一三九页)。编者于庐凤道与萧盛远之间,加一顿号,就把一人变为二人。又如同书说:“徽饷仰浙、豫二省,最贫”(同册,第一三八页第三行)。编者把它误点为“徽饷仰浙、豫,二省最贫”,使意义大变。校勘与标点虽属细节,但对编印史料来说却是很重要的。
总之,本书的编辑者和出版者的成绩是应该肯定的。以上缺点说明,编印史料不是一件易事,要进一步提高它的质量,还需要作更大的努力。
〔注〕编者以为《简辑》是《丛编》关于各地区的资料中抽出的,所以不能再按地区编次(见“前言”),其实仍然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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