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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战争的一些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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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5-13
第5版()
专栏:

关于农民战争的一些问题
袁良义
孙祚民同志在《在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中运用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人民日报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文中,试图根据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相结合的原则,和关锋、林聿时同志进行了争辩。孙同志的文章指出了对方的某些疏漏和欠妥之处,也提供了若干值得参考的意见。但是,它对有些主要问题的正面论述是未必很妥当的。
下面打算以评议孙同志的文章为主,并兼论关、林同志的意见。
农民有没有反封建的“自觉”性?
孙同志文章的主要论点之一是,历史上起义农民只是“自发”地,而不是“自觉”地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这种提法,一般说来是正确的。但是,孙同志对“自发”性和“自觉”性的理解与具体运用,却不能令人完全同意。
他引用了蔡美彪同志的《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一九六一年第四期)一文中的话来说明这个问题。根据蔡、孙同志的看法,如果当时农民所憎恶和反对的只是个别官吏的贪暴、个别皇帝的荒淫和个别王朝的黑暗统治,那就是不“自觉”地进行反封建的斗争的;如果农民能进一步去认识和反对由这些个别官吏、皇帝和王朝所维护和代表的封建制度和封建地主阶级,那才具有反封建的“自觉”性。
这种看法遭到关、林同志的反驳。他们在《在历史研究中运用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的问题》(《历史研究》一九六三年第六期)一文中说:
“马克思主义是在科学的阶级斗争学说的基础上来理解国家
的,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手段,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专政
的工具,绝不能把国家机器同统治阶级分开”。“所谓‘王朝’即
封建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皇帝是它的代表,这个国家机器是维
护封建制度、镇压农民的工具。农民战争反对当时的王朝、当时
的皇帝和它的官吏,怎么不是反对封建制度、反对地主阶级呢?
只有把国家机器和统治阶级分开,才能得出农民战争反对王朝、
皇帝,不是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结论。”
“在马克思主义中,自发性斗争这个概念,并不包含进行这
种斗争的人们,不反对奴役他们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意思,而是恰
好相反。因此,我们在理论上,不能用自发性斗争这个概念来否
认农民革命战争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性质。”
关、林同志的第一段话是驳空了,因为蔡、孙同志所说的农民“不曾自觉”到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是指农民主观上的不认识的问题,而不是指这种“不曾自觉”或“自发”的斗争在客观上不起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作用。至于关、林同志的第二段话,可以作两种解释。一种是指农民的“自发”性斗争,在客观上是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但农民在主观上却不认识,也不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一种是指这种“自发”性斗争,不但在客观上反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而且在主观上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也是有所认识和反对的。如果是前一种情况,仍然是空枪;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不管打中未打中,都应是有的放矢了。关、林同志的这种“自发”性斗争的概念实际上包含了蔡、孙同志所说的“自觉”性观念,是不同于蔡、孙同志对“自发”性和“自觉”性的理解的。
从后面一种解释来看,关、林同志的意见似乎比蔡、孙同志的看法更合理一些。因为初步认识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存在,是不一定需要马克思主义才能做到的。不能设想,长期身受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的农民阶级,不论在封建社会的什么时期,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竟然会丝毫不能认识。
列宁在《列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中曾这样描述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千百万农民的思想和情绪:
“一方面,几百年来农奴制的压迫和改革以后几十年来的加
速破产,积下了无数的仇恨和拼命战斗的决心。要求彻底铲除官
办的教会,打倒地主和地主政府,消灭一切旧的土地占有形式和
占有制度,扫清土地,建立一种自由平等的小农的社会生活来代
替警察式的阶级国家,这种要求像一条红线贯串着农民在我国革
命中的每一个步骤。……另一方面,追求新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农
民,是用很不自觉的、宗法式的、宗教狂的态度来看待下列问题
的:这种社会生活应当是什么样子,要用什么样的斗争才能给自
己争得自由,在这个斗争中他们会有什么样的领导者,资产阶级
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于农民革命的利益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为
什么要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就必须用暴力推翻沙皇政权?农民过
去的全部生活教会他们憎恨老爷和官吏,但是没有教会而且也不
能教会他们到什么地方去寻找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①列宁对俄国封建社会末期和过去几百年的农民反封建的斗争作了一种非常深刻的概括。他阐明了农民长期以来一方面具有蔡、孙同志所说的“自觉”性,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打倒地主和地主政府;一方面却又不能“自觉”地深入理解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认识到该用什么样的斗争才能使自己争得自由。这种“自觉”性是和蔡、孙所说“自觉”性不一样的(蔡文有的地方曾涉及这一点,但它主要却是说明上面的关于“自发”和“自觉”概念),是属于需要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进行科学分析的问题,封建社会里的农民自然办不到。我们要是把列宁所说的这种“自觉”看作是农民的“自觉”性,那么蔡、孙同志所说的“自觉”性仍应是属于“自发”性斗争范围的一个问题。
斯大林在《和德国作家艾米尔·路德维希的谈话》中也曾说:俄国历史上著名的鲍洛特尼柯夫、拉辛和普加乔夫的起义是“被压迫阶级自发暴动的反映,是农民反对封建压迫的自发起义的反映”,“他们反对地主,可是拥护‘好皇帝’”②。这些农民的“自发暴动”、“自发起义”是反对地主的,而反对地主应指反对地主阶级,并非仅指反对个别地主和官吏。以其中普加乔夫的起义而论,这次起义军在一七七三至一七七四年曾不断地向农民宣告,“不要他们缴纳人头税和其他的货币税,不要他们赎买和缴纳代役租便拥有土地、林地和刈草场和盐湖,并能自由捕鱼”,并号召农民“逮捕、处决和绞死”贵族,杀尽“贵族恶棍”③。这些宣言和号召显然是反对封建农奴制度和地主阶级的。斯大林所说的农民“自发起义”,应该说也包含有蔡、孙同志所说的“自觉”性概念。
如果我们结合具体史实来分析,可能问题就更清楚了。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曾述说一五○二年德国农民提出过这样的反封建纲领:“不再向诸侯,贵族,僧侣缴纳任何捐税,什一税,杂税,赋税;废止农奴制度;没收寺院及其他教会产业分给人民,除皇帝一人而外不承认任何其他君主”。这当然是反对封建制度和整个地主阶级,而不只是反对个别官吏和地主,虽然他们对于皇帝这个贵族地主阶级的最高代表因缺乏认识而未加反对。中国南宋初钟相起义时对农民说:“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④这里所说的“法”能“分贵贱贫富”,自然是指当时社会制度——封建制度而言。可见钟相也是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封建制度,企图用平均主义去代替封建主义,而不只是反对个别官吏和皇帝,虽然他对封建制度的认识是很肤浅的。明末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军在北京、西安和中原各地普遍镇压贵族和官僚地主,实行“乡绅富户皆追赃助饷”办法。它所反对的也不只是个别地主、官吏和皇帝,而是封建地主阶级。明清之际,江西瑞金地区农民暴动,“倡立田兵,旗帜皆书八乡均佃。均之云者,欲三分田主之田,而以一分为佃人耕田之本,其所耕之田,田主有易姓,而佃夫无易人,永为世业。……皆蚁聚入城,逼县官印均田帖,以数万计,收五门锁钥,将尽掳城中人。”⑤吉安地区农民暴动,“每村千百人,各有渠魁。……皆僭号铲平王,谓铲主仆贵贱贫富而平之也。诸佃各袭主人衣冠,入高门,分据其宅,发仓廪散之,缚其主于柱,加鞭笞焉”⑥。这两地参加暴动的农民对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认识自然都是很不够的,都不可能提出什么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但他们斗争的目标的确不限于个别官吏和地主,而是触及当时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
这些事实表明,不少次农民的“自发暴动”、“自发起义”,是多少具有一些蔡、孙同志所说的“自觉”性的,冲破了他们所规范的农民“自发”性的藩篱,使他们对“自发”性和“自觉”性所作的解释不符合客观事实。如果我们从整个封建社会的发展过程来看,情况可能是这样的:在封建社会早期,农民反封建斗争一般是采取蔡、孙同志所说的“自发”方式进行的,很少有他们所说的“自觉”性;到封建社会后期,蔡、孙同志所说的农民的这种“自觉”性就逐步提高起来,达到了上述的认识,但这种“自觉”性就在这时也不可能为所有起义农民所具有,仍有不少起义农民在继续搞蔡、孙同志所说的“自发”斗争。
什么是农民的主要思想?
与上面看法有关,孙同志文章的主要论点之二是,农民有自己的思想,但农民没有自己的理论,而只能以封建理论为理论。这种论点包含两个问题,一个是什么是农民的思想或主要思想,一个是农民是否只以封建理论为理论。
关于前一个问题,毛主席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曾说:“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这种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和实行平均主义主张的思想,应该说就是封建社会中农民的主要思想。农民是小生产者,有“发家致富”的思想,这在当时是次要的。
蔡同志从承认农民具有反封建的“自发”性出发,本来也应当强调农民的主要的反封建的一面的,可是他偏偏强调起农民的“发家致富”、想当地主和官吏的思想来。针对这种观点,关、林同志批评说:
“追求和向往发家致富,使自己成为地主等等,这根本不是劳动农民的思想,尤其不是贫农的思想,而是富农的思想。无衣无食的贫苦农民,在饥饿线上挣扎,在他们谈不到追求和向往使自己成为地主。说到中农,向往发家致富,也只是它的一个方面。至于使自己成为地主云云,也不是中农的思想,他们所追求和向往的,是牢固地占有一小块土地,自己不剥削别人,也不受别人剥削,而靠自己的劳动发家致富。中农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应该对它进行两方面的分析。”而孙同志却极力维护蔡文的看法。他说蔡文强调的农民“发家致富”,想当地主和官吏的思想只是农民的一种阶级局限性。大概后来他也感到蔡文有些问题,于是他又作了如下补充:
“蔡同志的论点是有缺欠的。那就是它忽略了作更细致的阶层分析,没有说明那种向往发家致富、使自己成为地主或官吏的思想,主要存在于中农、尤其是比较富裕的中农。至于贫农,虽不 能说绝对没有(因为他们的阶级地位究竟有私有者的一面),但由于经常挣扎在饥饿线上,所以对他们来说,主要是从要求摆脱贫困交迫产生的平均主义思想,而不是成为地主或大小官员。这一点分辨不清,就容易模糊了中农与贫农的思想,以及他们在反抗封建统治斗争中的态度的界限,显然是不恰当的。”
如果把这三种说法比较一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第一,孙同志的意见是跟它所指责与反对的关、林同志的意见基本上相同的。它们都正确地认为“发家致富”,想当地主和官吏,不是贫苦农民的思想。贫苦农民的思想主要是“反抗的,革命的”。贫苦农民占农民阶级的大多数,因此在一般地提到农民阶级时,应该以贫农思想代表农民阶级的基本思想。
不同的地方首先是孙同志比关、林同志更明确地指出农民阶级的两面性,并肯定其主要的一面。他说:“从他们(指农民——引者)的阶级地位出发,既首先肯定其主要的反抗性、革命性的一面,同时也指出其次要的‘散漫性、保守性、狭隘性、落后性’和‘对于财产的私有观念’的一面,并进行阶层分析,才能得出全面正确的结论”。这种看法无疑是正确的。其次是孙同志对贫农也进行了两面性的分析,就是贫农固然主要是“从要求摆脱贫困交迫产生的平均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在封建社会是革命的、反封建的,但同时也并非绝对没有“发家致富”这种消极的思想,不过很少罢了。这也是合乎事实的。这种分析比过去许多人在这方面的讲法都似乎前进了一步。但是,他和关、林同志却都没有指出封建社会里中农以上农民也有次要的、反封建的一面,因为这些农民也往往困于封建官府赋役的苛索和贵族官僚地主的侵凌。
第二,孙同志的意见和它所维护的蔡同志的意见是不大相同的。因为蔡同志在谈到农民思想时并不是“首先肯定其主要的反抗的、革命性的一面”的,他认为农民“没有反抗封建制度的思想武器”。在他看来,农民只要封建地主阶级肯减轻一些剥削和压迫,能让他们活下去就行了,并不是要积极反抗和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而农民所追求和向往的则是“发家致富”,成为地主和官吏,也不是“从要求摆脱贫困交迫产生的平均主义思想”。蔡同志所强调的是孙同志所分析的
“中农”和“富裕中农”的思想,而不是他所分析的反映大多数农民利益的贫苦农民的思想。蔡同志曾正确地指出,封建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是对抗性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可是他在分析具体历史问题时,并未很好贯注这个正确论点。他说汉代以来“乡举里选”制和唐宋以来的科举制,为农民设置了一条可以侥幸上升的路径,不管农民实际上能上升为地主和官吏的人非常少,但许多农民因缺乏阶级觉悟而仍往那条侥幸的道路上跑。这种说法不但没有充分揭露地主阶级与农民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而且也不大符合事实。我们知道,汉代的“乡举里选”制一直是把持在豪强地主的手里的,因此贫苦农民是没有被察的机会的。唐宋以后的科举制,主要也是考选地主阶级的子弟,农民阶级里中农以上人家子弟能“侥幸上升”的已经很少,至于广大的贫农子弟就更难做到。因此,他们也很少有“侥幸”的思想,否则他们就不会到处起义和暴动了。
“农民理论”不存在吗?
农民是否没有自己的理论,而只能以封建理论为理论,在这个问题上,孙同志认为关、林同志又放了空枪,因为关、林同志并没有谈到理论问题。这里,只好专谈孙同志的意见了。
如上所述,孙同志是主张农民的主要思想是革命的、反封建的。有什么样的思想本来就会产生和接受什么样的理论,可是孙同志在思想与理论之间划下了一道鸿沟。他认为农民在革命的、反封建的思想基础上不可能产生和接受革命的、反封建的农民理论,而只能接受反革命的、封建的地主阶级理论。他引用了蔡同志的这样两段话:
“秦朝以来的历次农民起义,各有其不同的具体的特点,却同样地从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表现出他们只是以封建的纲纪,封建的理论来反抗封建统治。”
“实际状况是:起义农民的领袖往往是而且不能不是以封建的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的指南。”这两段话抓住了一些非本质的现象。因为在封建社会里,居于统治地位的封建思想理论不能不对被统治的农民阶级发生强烈的影响,而农民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种封建思想理论的毒害。具体表现在许多起义农民的纲领里,经常会反映出一些带有封建色彩的论点和口号来。但这种毒害并没有、也不可能毒到使所有起义农民都丧失了形成或接受革命理论的能力,以致不分青红皂白地以敌对阶级的理论为自己的理论的地步(如果有个别的农民起义因认识实在太差而以封建理论为理论,那末这种起义就不能算作是真正的农民起义)。
蔡同志曾列举和分析了许多起义农民的领袖的事迹来说明他们接受并运用了封建理论,但这种分析是没有很大说服力的。例如,他说陈胜、吴广“诈自称公子扶苏”,“为天下唱”,以为二世不当,而扶苏当立,由此断定陈胜、吴广是“以封建的纲纪、封建的理论来反抗封建统治”。这不免有点夸大其词。因为假借名号并不等于接受封建的纲纪和理论,何况他们是“诈”而非“真”!当时秦王朝实行法家理论,主张尊君抑臣,严刑峻法,来保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而陈胜自称张楚王,积极进行推翻秦统治者的斗争,他和吴广的实际活动和言论有多少是按照这种封建的纲纪和理论来办事的呢?这充其量只能说陈胜吴广的头脑中有不少封建的灰尘,但还谈不上他们已用封建理论武装起来。蔡同志又说黄巢在檄文中斥责唐王朝“宦竖柄朝,垢蠹纪纲”,“指诸臣与中人赂遗交构状,铨贡失才”,是指责坏人当政,败坏了作为封建统治秩序的纲纪。仿佛黄巢不是站在起义军的立场说话,而是站在封建地主士大夫的立场说话似的。这种说法也很难取信。因为反对宦官和贪官污吏,在革命的农民群众中也有这种要求,不能说一反对这些东西就变成了封建统治秩序的纲纪的维护者了。这种宣告缺乏明确的斗争纲领,但并不等于就是封建理论。后来黄巢进入长安,起义军“遇穷人于路,争行施遗”,相反对皇亲官僚地主则大加杀戮。结果是封建地主阶级四面环攻黄巢,迫使他退出长安。如果黄巢接受了封建纲纪和理论,对地主阶级采取保护政策,可能他就不会遭到封建地主阶级那样激烈的反对了。蔡同志还举李自成为例,说他发布过两道檄文,一道骂“明朝昏主不仁……不能救民水火”,一道则说崇祯“君非甚暗”而“臣尽行私”,说来说去都是把人民灾难归结为明朝皇帝和官吏的好不好上头。这种分析就更牵强了。因为李自成评论崇祯是“昏主”或不是“昏主”以及“不能救民水火”等等,只能说他对封建皇帝的认识还很不够,怎么能说这就是一套封建的纲纪和理论呢?事实上李自成在进入北京前后的许多活动,如镇压贵族地主、追赃助饷和实行免赋均田等政策,早已表明他是封建的纲纪和理论的破坏者,而不是它们的维护者了。
可见起义农民除少数例外,一般是不会或基本上不会接受封建纲纪和理论的。因为封建纲纪和理论旨在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维护封建剥削制度,不许犯上作乱;而起义农民则到处造反作乱,破坏封建制度和封建秩序,甚至“大逆不道”地打进皇宫。如果农民接受了封建的纲纪和理论,就不会起义了。
有没有农民自己的理论呢?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所有农民起义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但有农民理论的起义农民确实不少。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曾描写过吹笛汉斯和闵采尔这两个农民和平民的理论家。他们代表当时农民和平民中间最进步的主张。我国北宋初方腊起义时曾利用摩尼教组织农民群众。摩尼教有二宗三际之说,二宗是指光明与黑暗,三际是指光明与黑暗斗争的三个阶段,最后光明战胜黑暗,起义农民把黑暗看作是封建统治势力,而光明是指自己一方。摩尼教还主张“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提倡开展教徒间的互助工作,以帮助贫困教徒。这些教义能被农民接受并利用去进行反封建的斗争,也就成为农民的理论。此外,如白莲教和其他秘密结社,也往往有一些理论。这些理论尽管充满了宗教迷信等消极东西,但仍有革命内容,能鼓动农民群众去进行反封建的斗争。
因此,农民理论也是存在的。我们应该批判其中消极的、具有封建性的、宗教迷信的因素,但不能简单地否定它的存在。
“农民政权”的问题
认为起义农民只能建立封建性政权,而不能建立农民政权,这是孙同志的主要论点之三。他说:“我是不同意说什么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除了奴隶主政权、封建地主政权、资产者政权和无产阶级政权之外,还有什么所谓‘农民政权’的论点的”。可是,政权毕竟不同于社会形态。因此,不能由于没有农民社会,就完全否定了农民政权的存在。
孙同志曾以李自成的大顺政权为例,来说明农民只能建立封建性政权。他的理由是:起义农民“在推翻旧王朝之后建立自己政权的时候,他们依然只能采用封建王朝的‘蓝图’。比如李自成所建大顺政权,就是‘官制一本于唐’,‘百官礼乐,悉遵唐制’”。这种理由自然是不充分的,因为孙同志自己也认为判定政权的性质主要是看“政权在哪一个阶级手里”。而李自成采用封建王朝的官制只是政体问题,农民军也可以用它建立政权机构去反对地主阶级。并且事实上,大顺政权就是一直在镇压贵族和官僚地主,追赃助饷和实行免赋,均田,平买平卖等保护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政策。这些工作由于农民的阶级局限性,当然做得不彻底;但是从方向和性质上看,我们应该肯定它基本上是农民政权。
当然,农民政权中是存在很多封建性因素的。并且,农民政权也只是短期存在的,因为它不被地主阶级镇压掉,也一定会逐步蜕化成为封建政权。
为了说明农民政权短期存在,关、林同志曾提出以下解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并不排斥这样一种可能:革命的阶级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在经济上没有成为统治阶级的条件下,可以建立与现存经济基础相对立的国家政权。不仅是可能性,而且也是历史的现实。巴黎公社就是这样的。各国无产阶级革命也都是这样的。这个历史事实表明: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关系,并不是机械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的地位是可以转化的,在一定条件下上层建筑可以对基础起着决定的作用。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中最主要的东西,改变经济制度的斗争,必然要集中地表现为夺取国家政权的斗争。被压迫被剥削阶级,首先必须夺得政治上的统治权力,才能成为经济上的统治阶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复说明的政治革命先行,国家政权是改造旧经济制度、建立新经济制度的杠杆,政治权力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等等,就是这个道理。”这种解释是有相当说服力的。孙同志在原则上也同意“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是并不排斥‘革命的阶级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在经济上没有成为统治阶级的条件下,可以建立与现存经济基础相对立的国家政权’”。但是,他对“一定条件”作了自己的解释。他说,巴黎公社具备有上层建筑反转对基础起决定作用的“一定条件”,因为它“是在无产阶级已经以自为的阶级走上历史舞台、是在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的历史任务已被提到日程上来的条件下发生的”,而在封建社会中处于“自在的阶级”状态的农民阶级不可能具备巴黎公社的“一定条件”,也就谈不上根据上层建筑反过来对基础起决定作用的科学理论来论证农民政权存在的可能性。
这种对“一定条件”的说明是否正确呢?我看有些问题。因为我们从上面引语来看,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对基础起决定作用的科学理论,是适用于任何一个社会的。每一个社会都有实现这种理论的“一定条件”,这一个社会的“一定条件”又应和另一个社会的“一定条件”不同。如果仅以资本主义社会中巴黎公社存在的条件为“一定条件”,而否认其他社会、阶级有与此不同的“一定条件”,那实际上就取消了其他社会和阶级的“一定条件”,也就取消了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对基础起决定作用的理论的普遍意义。这自然是不对的。封建社会中两个主要的对立阶级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我们要谈在这个社会实现这种理论的“一定条件”,只有从它们身上去找,即或者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封建地主阶级,或者是居于被统治地位的农民阶级,利用政治暴力来影响和作用于封建经济基础。
此外,关、林同志还认为:“如果农民战争所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的,那么它同地主阶级政治集团的封建割据,还有什么区别呢?这岂不是混淆了阶级界限?如果农民战争所建立的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的,那么怎么还能说农民革命战争是农民向地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呢?”这段话也有一定理由。但孙同志完全否定这种意见,他认为农民起义有一个发展过程,起初一段时期未建立政权,这时它是革命的反封建的;到后来建立政权的时候,农民军性质已发生转化,它所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封建政权了。根据这种论点,那么农民军在进行革命、反封建的时候,就不可能建立任何政权,一定等到起义后期,等到它们转化变质时才能建立政权了。在中国历史上,适合这种公式的农民起义和建立政权事件自然不是没有,可是是不是所有农民起义都是按照这种公式进行的呢?是不是所有农民起义都绝对不在进行革命、反封建斗争的时候建立政权呢?我们应该说这种看法可以弥补关、林同志的说法之不足,但它却不能完全否定关、林同志的看法,因为一部分农民军建立政权的情况是像孙同志所分析的那样,但更多一些农民军建立政权的情况是像关、林同志所分析的那样。上面所说普加乔夫起义和李自成起义,就都是在农民军性质还未发生转化的情况下建立政权的。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看到目前关于农民战争问题的讨论还需要深入地进行下去,以便使大家更好地运用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来分析历史问题。孙同志和关、林同志都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但也都提出了若干值得商榷的看法。当然,我的意见也一定有不少不恰当乃至是错误的地方,希望同志们指正。
①《列宁全集》第十五卷,第一八○至一八一页。
②《斯大林全集》第十三卷,第一○○页。
③《俄国农民战争译文集》,科学出版社一九六○年四月出版,
第一八页。《苏联大百科全书选译》中《鲍洛特尼科夫领导
的农民战争》、《拉辛领导的农民战争》、《蒲加乔夫领导
的农民战争》条,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五年六月出版。
④《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七,《武陵百姓钟相反》条。
⑤乾隆《瑞金县志》卷七,艺文,杨兆年:《上督府田贼始
末》。转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三联书店一
九六一年出版,第一一一页。
⑥同治《永新县志》卷一五,武事。转引自傅衣凌:《明清农
村社会经济》,第一○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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