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阅读
  • 0回复

对人民银行折实储蓄的一点意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01
第2版()
专栏:

  对人民银行折实储蓄的一点意见
北大 沈建民
这个意见实行起来也许有困难,不易做到,但我们认为沈先生这种积极建议的精神是很好的。特刊出,希望引起讨论。
——编者
三月二十九日报载北平人民银行储字第一号办法,此种储蓄在资本主义国家,在封建社会,都是难以找见的。折实储蓄不但能促进节约,减少浪费,且可使存户避免物价波动及其他意外事件的影响。此种储蓄对公教人员、自由职业者、劳动者、技术人员最为合适。银行所规定之四种办法,也是很周密的。但关于其中之丙项,——零存整付,我有以下意见。关于此项,人民银行之规定为“此项存款系零星存入一次提取的定期储蓄存款,期限分为半年、一年两种、其存交期次分为每半月一次、每一月一次、每两月一次、每三月一次四种,由存户自择。关于额数,每次存入固定之单位数以一单位起码,多者不限。由存户开户时自行规定。额数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对存交期次,我以为存户在择定一种(如每月存交一次)后,在此期限(三十日)内,如存户愿意再存时,银行可以许可其存入二次或若干次,这样更方便。因为有好些自由职业者、劳动者,他们所得的薪给是不定的。对于“额数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一节,我认为许可变更好(但最少是一固定单位),有的人这月可储十单位,下月也许降低或升高,因为他断定不了是否发生临时事情。有一定限制,他会感到不方便。如果以上两种限制打破,大家便随时可以存款。在银行计算利息时虽多些麻烦,但对人民大众却很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