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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中的若干矛盾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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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5-22
第5版()
专栏:

金融工作中的若干矛盾问题
王静然
在社会主义金融工作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以货币工作来说,有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矛盾;以国家银行的信用资金来说,有来源与运用的矛盾;以贷款工作来说,有发放与收回的矛盾;以存款工作来说,有吸收与兑付的矛盾;以银行与工商企业和农村人民公社社、队之间的关系来说,有服务与监督的矛盾,等等。
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矛盾
大家知道,货币关系是以商品流通为基础的,货币是商品流通内在矛盾发展的产物。在商品生产的社会里,商品的运动决定货币的运动,或者说,货币流通依存于商品流通;反过来,由于货币具有流通手段等等职能,货币流通对于商品流通也要发生一定的作用。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货币流通对商品流通的作用,在不同的情况下,表现在这样正、反两个方面:当市场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的规模基本上相适应的时候,就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市场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的规模不相适应的时候,就会阻碍商品的顺利流转,甚至产生破坏作用,影响金融物价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对市场货币流通量和商品物资调拨经常进行综合平衡;每年的大宗货币投放和回笼,都是紧密结合商品物资的吞吐,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的。因此,从总的情况来看,市场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基本上是适应的;货币流通管理工作也一向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不同地区的不同时期,由于经济基础条件不同,商品经济比重大小不同,或者是主观工作情况不同等等原因,往往也会出现市场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不相适应的情况。这样,就产生了矛盾和斗争。解决的办法,就要针对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具体分析原因,做好货币回笼或投放的调济工作,使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量相适应。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货币流通调济工作上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做好农村的货币流通工作,这是做好全面货币流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历史规律,国家对农村投放货币,主要是通过农产品采购;回笼货币主要是通过工业品销售。那么,要做好农村的货币流通调济工作,就要重点抓住这两条渠道。
一般的说,在每年下半年农产品上市的旺季,是货币投放的主要时期,通过货币投放,使国家掌握必要的农产品。每年上半年农产品上市的淡季是货币回笼的主要时期,通过工业品推销,适当回笼货币,以保持金融物价的稳定。在投放货币时,要保证掌握到相应的物资,在回笼货币时,要销售出相应的物资。就是说,要作到“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才能够经常保持金融物价的稳定,才能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
信用资金来源与运用的矛盾
国家银行信用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信贷基金拨款,一是吸收存款。这两者都要以国民经济发展为基础。国家银行的资金运用,主要是发放工、农、商业各种贷款,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银行信用资金的运用,受银行信用资金来源所制约,信用资金的运用依存于信用资金来源,如果没有信用资金来源,也就谈不到信贷资金的运用。反过来,信贷资金如果运用得恰当,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会增加信用资金的来源。信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也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国家银行信用资金的运用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起两方面的作用:如果贷款运用得当,帮助工商企业和农村社队解决了周转性流动资金、生产费用的不足,就有助于增加生产、扩大商品流转,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反之,如果贷款使用不当,则会浪费国家的有用资金,打乱国家的经济计划、甚至造成种种不良后果,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国家银行的资金来源与运用,是有计划进行的。综合信贷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在建国十四年以来的历史过程中,综合信贷计划一向都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计划而制订的。同时,它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也是相适应的。但是,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存在着信用资金来源与运用的矛盾,也就存在着综合信贷计划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当信用资金来源大于运用的时候,表现在综合信贷计划上就是收大于支;这时,在货币流通上就要回笼大于投放。反过来,当信用资金运用大于来源的时候,表现在综合信贷计划上,就是支大于收;这时,在货币流通上就要投放大于回笼。
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建设的规模和商品流通的范围年年都在不断扩大,表现在综合信贷计划上,一定程度的支大于收,也就是说,市场上每年适当增加一部分货币流通量,是需要的,也是正常的现象。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综合信贷计划是收大于支,或者是支大于收;也不在于货币流通上多投放了一些货币,或者是多回笼了一些货币,而在于综合信贷收支的差额,也就是货币投放、回笼的差额,是不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而产生的。如果是这样,并且保证作到国家银行贷款不被挪用于基本建设和定额流动资金及其他财政性支出的话,就不至于发生什么问题;否则,就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为什么呢?因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信用工作,是以整个国民经济的社会物质财富为基础的。货币的投放、回笼计划、综合信贷收支计划与国家的财政收支计划和物资调拨计划是紧密结合、全面进行统一平衡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计划既然允许国家银行的综合信贷计划和货币投放、回笼计划发生一定的差额,就意味着有相应的物质基础和后备,就具备着全面平衡的物质力量。因此,也就有能力控制金融物价市场,不至于影响金融物价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国家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如同财政部门运用财政资金一样,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需要与可能的矛盾。因为我们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资金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大量的,但是,资金的可能来源则是有一定限度的。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主要靠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切实贯彻执行“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办企业,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队,帮助他们精打细算,安排财务收支,安排资金运用,充分挖掘物资和资金潜力;同时分别轻重缓急,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
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的矛盾
在贷款工作中,发放是前提,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没有发放,便谈不到收回。可是,国家银行的贷款是周转性的,信用资金,发放出去后到一定时期是要收回的。如果只放不收,就不成其为周转性的信用资金;而且当客观上需要再贷款时,就没有可用的资金来发放了。因此,收回已贷出的部分,正是以后再贷的基础和前提。这样看来,发放又依存于收回。既有发放,又有收回,使两者求得统一,才能使贷款工作经常处于正常状态,才能达到不断扶持企业和农村社队等经济单位生产经营的目的。
要作到发放与收回的统一,即使贷款经常保持合理周转,需要掌握两个重要环节:第一,各项贷款的使用,要按计划指标掌握,不经批准不得随便突破。同时,在发放时要有相应的物资作基础,要保证按既定用途使用,不应当用于计划外的开支。信贷政策和制度有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国家银行必须“守计划,把口子”。所谓“守计划”,就是要守信贷计划;所谓“把口子”,就是要使信贷资金只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周转资金需要,除特许者外,不得用于财政性开支,作到“桥归桥、路归路”。经验证明,这种“分口管理”资金的办法是必要的、合理的、正确的。第二,贷款到期,除因特殊原因(如农业生产遭灾减产等等)可以办理转期外,一般都应当如期收回。如果存在“重放轻收”思想,认为只有发放可以体现生产观点,收回不能体现生产观点,发放时兴高采烈,收回时推推拖拖,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片面观点,既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也不符合唯物辩证法。
存款的吸收与兑付的矛盾
在存款工作中,吸收是前提,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没有吸收,也谈不到兑付。可见,兑付依存于吸收。可是,存款毕竟是属于存款者所有,不是属于国家银行或农村信用社所有,存款者所以进行存款,是因为资金有节余,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暂时闲置不用,因而存入金融机构,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一定时期以后,存款者感到实际需要时,是要提取出去的。这时,金融机构就应当尽量方便兑付,有了这个基础,更多的存款就会源源而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兑付,又是吸收的前提,吸收又依存于兑付。既有吸收,又有兑付,才能保证存款工作的正常进行,才能组织到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以便有计划地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由此,不难看出,如果存在着“喜存厌取”思想,对于存款者在提取存款时,采取种种留难的态度,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和错误的。
服务与监督的矛盾
国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国营企业与农村人民公社社、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又服务、又监督的关系。首先要服务,服务是前提,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通过良好的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和农村社队基本核算单位搞好生产,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同时在服务的过程中,又可以掌握必要的情况和资料,以作为监督资金使用的参考依据。可以看出,监督是依存于服务的。但是,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协助其更好地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了革命事业和国家整体利益的需要,并且,是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指针,以国家的计划和有关制度为准则来进行的。假如对方离开了这些指针和准则,就达不到服务的目的,甚至变成错误。因此,在强调服务的同时,还必须强调监督。通过监督可以辨别服务的方向,可以丰富服务的内容,从这个角度来看,监督又是服务的前提,服务又是依存于监督的。可见服务与监督,两者不可偏废,如果只强调一个方面,就是片面的,也是不恰当的。
还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金融战线上,阶级斗争同样也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社会主义的金融工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枢纽环节;同时,也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的一个重要工具。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担负着货币管理和信用资金管理的重要任务,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就必须巩固地占领城乡社会主义货币、信用阵地,而资产阶级残余势力破坏的矛头常常就指向这一方面。这就形成了金融战线上阶级斗争的对抗性矛盾。
金融战线上的阶级斗争在整个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内都是长期存在的。金融工作者必须具有坚定的无产阶级阶级立场,遇事要从维护无产阶级阶级利益、革命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经常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到能够辨别政治方向。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善于掌握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去观察和处理问题。例如,在掌握运用资金时,应当支持什么,限制什么;在处理工作问题时,应当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在处理生活问题时,应当赞成什么,不赞成什么,都需要有明确的认识,以便正确决定自己的行动。金融工作者的努力目标应当是:既要注意防止资产阶级对自己思想的侵蚀,又要积极与内外资产阶级投机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既要与农村的高利贷进行坚决的斗争,又要与城市的资产阶级投机分子进行坚决的斗争;既要从组织上力求纯洁自己的队伍,又要从思想上力求纯洁自己的队伍。只有如此,才能使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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