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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共中央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 开除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出党 并决定要求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辞去议员的职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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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5-23
第3版()
专栏:

日共中央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
开除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出党
并决定要求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辞去议员的职务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 东京消息:日本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今天宣布,日共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开除反党的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
据宣布,在六十名中央委员和三十五名中央候补委员中,除了三位在国外和一位因病缺席外,其余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以及中央监察和检查委员会全体委员都出席了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了主席野坂参三和总书记宫本显治所作的关于包括志贺义雄违反党纪等问题的政治局报告,经过讨论后通过了以政治局的报告为基础的决议。
六十位中央委员中有五十七人参加了表决。这个决议以五十三票赞成、三票(志贺义雄、铃木市藏和中野重治)反对和一票(神山茂夫)保留通过。
出席会议的三十四位中央候补委员都表示支持决议。
全体会议决定要求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辞去议员的职务。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 东京消息:日本共产党总书记宫本显治今天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了日共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二十一日通过的“关于开除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出党的决议”。决议全文如下:
关于开除志贺义雄和铃木市藏出党的决议
日本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
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政治局关于“志贺义雄违反党的纪律”的报告。经过报告和讨论,已经弄清楚了志贺义雄破坏党的活动和与他相呼应的铃木市藏的作用。因此,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批准政治局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和决议,并决定如下:
一、关于志贺义雄,由于他违反了党章前言第四节,第二条的一、二、五、七、九款,第十四条的五款,第五十三条的前言,根据党章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并根据党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段,把他开除出党。
二、关于铃木市藏,事实说明,他同志贺义雄的破坏党的宗派活动和践踏党章的行为相呼应,不服从党的决定,践踏党章,并已弄清楚他们形成了破坏党章的宗派集团。他的这种行动,违反了党章前言第四节,第二条的一、二、五款,第十四条的五款,第五十三条的前言。
因此,根据党章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并根据党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段,把他开除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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