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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重点省区狩猎工作会议作出决定 建立和加强狩猎管理机构 更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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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6-07
第2版()
专栏:

六个重点省区狩猎工作会议作出决定
建立和加强狩猎管理机构 更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
新华社西宁六日电 全国六个狩猎重点省、自治区的狩猎工作会议,最近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强狩猎事业的组织领导,更合理地利用野生动物资源,以促进我国狩猎事业的发展。
会议认为,建立和加强狩猎业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更好地发展狩猎生产的重要措施。特别是组织好猎人协会,不仅有利于发展狩猎生产,也有利于国家狩猎政策的贯彻,便于产品收购和物资供应,以及兴办猎人的福利事业。目前青海省已经成立狩猎事业管理委员会,并在一些县里成立了猎人协会。
我国有着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在狩猎业的重点省、区——青海、内蒙古、新疆、甘肃、四川、西藏等地,就有鹿、麅、野猪、黄羊、野驴、麝、马鸡、麝鼠、麂、狸和十分珍贵的野生动物野骆驼、野马、野牦牛、大熊猫、金丝猴、驼鹿、盘羊、牛羚、雪兔等。这次会议强调指出,狩猎业生产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每年要在各狩猎区收购大量的毛皮、油脂、羢、毛、羽,以及鹿茸、麝香等,供应国内需要和提供出口。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对野生动物皮张的收购量,解放后最高年度近一百万张,还收购了肉两千多万斤。交售各种狩猎产品的各族人民也增加了收入。
会议特别强调,在开展狩猎生产中,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对国家禁猎动物严加保护。目前各重点狩猎省、区对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都比较重视。青海省规定九种稀有野生动物为禁猎动物,划定十二个地区为禁猎区,并发展了野生动物繁殖饲养业。会议要求各地在不影响野生动物资源永续的原则下,确定合理的年度猎取数量,规定合理的狩猎期,保护数量已经稀少的动物,并且要在狩猎区使人们对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
这次会议是由林业部、对外贸易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召开的。参加会议的有青海、内蒙古、新疆、甘肃、四川、西藏等六个省、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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