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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人民市政府补助与奖励生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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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03
第2版()
专栏:小建议

  希望人民市政府补助与奖励生育
在生活安定的时期,产科医生天天忙于医治不育的患者;近年来因国民党政府搜刮,人人穷困,医院则天天忙于施行节育手术。长此以往,民族前途何堪设想?按一般情况,倘夫妻生理健全,结婚后五、六年定可生育子女二、三人。但生活费却要因此增加一倍。家庭工作也因孩子而加重。迫不得已,母性只好放弃工作,回到家中扶养子女,生活艰苦,精神也很坏。另一方面,生理不健全的人,不育子女,情况却比较好些。这种不合理现象,使穷女性视生育为畏途。去春曾有人在报上呼吁过“救救第二代”,但当时的反动政府是根本不理睬的。日寇侵占北平时期,他们为了增加侵略人口,对日人是有奖育办法的:生育子女二人的夫妇为人民义务教养,每多育一人,即由其服务机关或主管机关按月发给教养补助费及奖育金。其款额是递增的。满六人以上者,奖育金更要加多。我们不需要侵略他国,但为了发展生产,也是需要奖励生育的。最近我看苏联家庭婚姻母性一书,苏联的对奖育办法及教养补助办法,对母性的关照,更是无微不至,无怪苏联人口增加。综合以上,拙见新解放区与城市中应着手积极鼓励生育,增加人口。方法是:由政府规定人民义务教养子女人数;超过义务人数的,由人民政府委托主管机关另加按月的教养补助费及奖育金。使子女多者得到相当之补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今北平甫告解放,待处理的重大问题当然很多;但这个问题也应该在考虑之列。希望人民政府能在经济力量达到的范围内,讨论规定一些具体办法。
     读者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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