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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北平市民混合用电分摊电费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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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05
第4版()
专栏: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北平市民混合用电分摊电费的答复
王洪及、张敬铭两先生:关于市民等同住一院,混合用电分摊电费诸问题,我们已请冀北电力公司解释如下:
①用户用电当然以每户一表最为理想,计算电费更属简易,然而公司目前存表不多,加以经济情形困难,补充不易,而电表一项,国内无法制造,必须向国外购买,无论在主观客观条件上添置问题,一时还不能解决,因此每户一表,目前尚难办到。
②用户与用户间,用户与公司间,希望互相体谅,彼此合作,电费分摊,总可得到一个较为合理的办法。至于耗电问题,在公司最近供电量尚未增加之前,务请本着“节约消费增加生产”的原则,大家一同节省电流,以维公用,并可减轻电费负担。
③友人有不用的表,如果征得他的同意,双方可持各项保证金收据及最近三个月的电费收据,到本分公司业务科(前门内顺城街二十六号)办理移表与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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