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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评关于“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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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7-19
第6版()
专栏:

  浅评关于“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讨论
  姚伯茂
  近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了不少关于“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的讨论文章。在这些文章中,多数同志都是在矛盾同一性的意义上,使用“合二而一”这个词的。因此,除了其他一些争论的问题以外,究竟如何理解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在这一问题上,以艾恒武、林青山两位同志为一方,以项晴、沙人两位同志为另一方,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争论。我觉得双方都有可取之处,但是各有片面性,尤其是都缺乏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的精神。这里发表点粗浅看法,期望批评指正。
  大家知道,矛盾规律,或者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无论在自然界、社会和思维领域,都是普遍起作用的,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包含着内部矛盾。所谓矛盾,就是统一物分解为两个既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又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方面或趋势。简言之,矛盾就是既对立又同一。这就是说,同一性与斗争性是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包含着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方面。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但是,一个具体的统一物,究竟包含着哪两个对立面,这两个对立面怎样相互联系、相互斗争,斗争的结果又怎样向自己的反面转化,则因事物而异,千差万别,各各不同,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所以,我们既要以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普遍的指导原则,又要注意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切忌把矛盾的某一种情形,误认为是矛盾的所有情形,因而削足适履,一概而论。
我以为撇开每个矛盾各自的特殊性不谈,按照矛盾双方同一性与斗争性的不同情形,可以将矛盾分为两种类型。为了说明问题,不妨先分析几对矛盾。
第一种类型的矛盾,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资产阶级不能离开无产阶级,否则它就失去剥削的对象,当然也就不成其为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了;反之,无产阶级也不能离开资产阶级,否则它的财产不被剥夺,也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了。但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资产阶级为了过那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生活,必然要剥削掠夺无产阶级,又为了防止无产阶级起来反抗,就必然要进行残酷的镇压,而无产阶级为了生存,也必然会起来与资产阶级作斗争,两者是针锋相对、水火难容的。解决这个矛盾,不能用“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合二而一”的方式,必须通过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斗争的结果,是无产阶级消灭或者战胜资产阶级。
同样,马列主义与修正主义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它们共同存在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之中,两者之间是针锋相对、水火难容的,它们代表着根本相反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决不能和平共处,互不干扰,这种矛盾也必须通过你死我活的斗争,才能得到解决,决不能把它们“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合二而一”。而斗争的结果,是马列主义战胜或者克服修正主义。
另外,诸如先进与落后的矛盾、正确与错误的矛盾、多快好省与少慢差费的矛盾,高度的革命精神与暮气沉沉、干劲不足的矛盾等等,都是属于这种类型的。
第二种类型的矛盾,如:红与专是对立的统一。红与专是有区别的,红不是专,不能代替专,专也不是红,不能代替红。只红不专,做一个空头政治家是不行的,只专不红,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甚至做出危害人民利益的事情,当然更是不行的。红与专又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体现的。精神可以转化为物质,一个人思想觉悟很高,时刻想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奋发图强、刻苦钻研技术;反之,如果个人主义很重,整天考虑如何吃喝玩乐,自然分散精力,也就“专”不起来了。因此,“红”是统帅,是专的根本前提,但“红”又是通过“专”具体地表现出来的。一个不肯钻研业务、整天空谈为人民服务的人,很难说已经“红”了。白求恩大夫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精神,首先体现在他全心全意为伤员治病这一点上。因此,红与专是完全统一的,而不是针锋相对、水火难容的,在处理两者关系的时候,不需要通过你死我活的斗争。任何人为地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认为要“红”就不能“专”,要“专”就不能“红”,或者先专后红,先红后专等观点都是错误的。而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联系起来,“合二而一”。所以,毛主席和党中央号召我们,必须做一个又红又专,能文能武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
同样,高度的革命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革命精神说的是要有热情,科学态度说的是要冷静。热与冷是对立的,但革命精神与科学态度又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体现的。科学态度决不是前怕龙、后怕虎,畏缩不前,躺着不干,而是要对客观事物进行科学分析,掌握大量真实可靠的数据,进行煞费苦心的思考。而要做到这样,没有高度的革命精神是不行的。愈发挥革命精神,就能掌握更多的数据,思考的功夫愈周到,就愈能做到科学分析。反之,高度的革命精神,并不是叫大家盲目蛮干,乱碰乱撞,而是要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自觉的能动作用,促进事物的发展,愈是科学分析,愈能更好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就愈能促进事物的发展。因此,高度的革命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不是针锋相对、水火难容的。在处理两者关系的时候,不能人为地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而应该把高度的革命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联系起来,“合二而一”。
另外,诸如劳与逸的矛盾,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的矛盾,中心工作与一般工作的矛盾,工业与农业的矛盾,多快与好省的矛盾等等,都是属于这一类型的。
在分析了以上的几对矛盾以后,我们就可以给这两种类型的矛盾之间划一条界线了。它们的区别似乎有这样几点:
第一,虽然无论哪种类型的矛盾,对立着的两方面都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但是对立或者排斥的程度却是不尽相同的;第一种类型的矛盾,对立的双方是针锋相对、水火难容、根本相反、全面排斥的。如资产阶级的反面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反面是资产阶级;马列主义的反面是修正主义,修正主义的反面是马列主义;多快好省的反面是少慢差费,少慢差费的反面是多快好省。与此不同,第二种类型的矛盾,对立面双方并不是针锋相对、水火难容、根本相反、全面排斥的,而只是局部排斥的关系。决不能说红的反面是专,专的反面是红;科学分析的反面是革命精神,革命精神的反面是科学分析;多快的反面是好省,好省的反面是多快,如此等等。
第二,虽然无论哪种类型的矛盾,都同时包含着同一性与斗争性,但是同一性与斗争性在它们之中所占的地位却是有所不同的。第一种类型的矛盾,对立面双方以斗争性为主,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马列主义与修正主义的矛盾、先进与落后的矛盾,都必须通过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的斗争才能解决,决不能象现代修正主义所宣扬的“阶级合作”论那样,把两个阶级结合起来,调和阶级矛盾。因此,我们不妨称这类矛盾为以斗争性为主的矛盾。第二种类型的矛盾,则以同一性为主。解决红与专、高度的革命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劳与逸、中心工作与一般工作、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工业与农业、多快与好省等矛盾,并不需要对立着的两个方面进行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的斗争,而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联系起来,“合二而一”。如又红又专,既要多快又要好省,劳逸结合,高度的革命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相结合等等,因此,我们不妨称这类矛盾为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
第三,虽然,无论哪种类型的矛盾,对立面斗争的结果都会转向自己的反面,但如何转化却是根本不同的。第一种类型的矛盾,对立面斗争的结果,是一方消灭、战胜、克服另一方,如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结果,是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马列主义与修正主义斗争的结果,是马列主义战胜修正主义;先进与落后斗争的结果,是先进克服落后,而不是矛盾双方长期共存、共同提高。第二种类型的矛盾则不然,对立面斗争的结果,并不是一方消灭、战胜、克服另一方,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得到发展。多快与好省斗争的结果,并不是多快战胜好省,或者好省战胜多快,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得到发展。
看来这几点区别是十分明显的。
如果同意以上分析的话,那么,我们就不难看出,在对待这两种不同类型矛盾的问题上,艾、林与项、沙等同志的观点,都是把矛盾的一种情形,误认为是矛盾的所有情形了,因而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所不同的只是艾、林两同志把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情形,当作是所有的矛盾情形;相反,项、沙两同志则把以斗争性为主的矛盾情形,当作是所有的矛盾情形。
艾、林两同志认为“在制订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的时候,要把对立着的两个方面“联系起来、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合二而一”。这里,他们把“合二而一”当作是改造世界、解决矛盾的普遍方法了。这是由于错误地把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情形,当作是所有的矛盾情形的结果。他们不了解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只是矛盾的一种类型,而不是矛盾的所有类型;误认为把对立的方面结合起来、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合二而一”,是党制定方针、政策的全部理论依据,不仅把它当作是解决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的方法,而且也把它当作是解决以斗争性为主的矛盾的方法。这样,必然会导致矛盾调和论或者矛盾融合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项晴与沙人两同志对于艾、林两同志的批评是有道理的。
但是,项、沙两同志在批评艾、林两同志的片面性观点的同时,自己却陷入了另一个片面。他们认为党的方针、政策全部应该建立在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的斗争的基础上,而丝毫不能建立在把对立面结合起来、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合二而一”的基础上。否则就是矛盾融合论或者矛盾调和论。如沙人同志说:“革命政党的路线、方针,不是把矛盾双方合二而一,而是要促使一分为二,即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转化,促使新生一方的‘胜利’,加速没落一方的‘死亡’,推动事物的发展。”又说:“解决矛盾,必须依据一分为二的发展规律,促使矛盾的一方‘战胜’矛盾的另一方,推动事物的发展。用‘合二而一’论解决矛盾,则必然要陷入矛盾融合论的泥坑。”(六月二十六日《光明日报》)这里,沙人同志把对立面双方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当作解决矛盾的普遍方法,错误地把以斗争性为主的这一类型的矛盾,当作是矛盾的所有类型。在沙人同志看来,似乎所有的矛盾都象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地主与农民、马列主义与修正主义的矛盾一样,都是新生与没落的关系;而对立面双方进行你死我活斗争的结果,总是一方“战胜”、“消灭”“克服”另一方。这种观点是不能令人同意的。试问:在红与专的矛盾中,究竟是红代表新生的一方、专代表没落的一方呢,还是专代表新生的一方、红代表没落的一方呢?红与专斗争的结果,是红“战胜”、“消灭”、“克服”专呢,还是专“战胜”、“克服”、“消灭”红呢?如果是前者,就成为空头的政治家;如果是后者,就成为不愿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专家”。同样,在劳与逸、工业与农业、革命精神与科学态度等矛盾,说哪一方代表新生,哪一方代表没落,双方斗争的结果,哪一方“战胜”、“消灭”、“克服”另一方,都是极其荒谬的。事实上,象红与专、劳与逸、革命精神与科学分析、工业与农业等矛盾,矛盾双方斗争的结果,并不是一方“战胜”、“消灭”、“克服”另一方;而是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双方都是万古长青、永远不会“死亡”的。
项、沙两同志认为,主张用将对立的方面结合起来,“合二而一”的方法,来解决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也是矛盾调和论或者矛盾融合论,这也是错误的。当项、沙两同志在反驳艾、林两同志的时候,看起来十分有力,其实是驴头不对马嘴。因为艾、林两同志所讲的是以同一性为主的这一类型的矛盾,而项、沙两同志却举出以斗争性为主的矛盾。例如,艾、林两同志说,多快与好省应该结合起来,联系起来,“合二而一”。既要多快,又要好省。如果项、沙两同志认为这样讲就是矛盾调和论,那就应该论证多快与好省是不能结合起来的,而必须通过你死我活的斗争,要多快就不能好省,要好省就不能多快,这样才有说服力。但是,沙人同志却避而不谈多快与好省能否结合起来,“合二而一”的问题,自己另外提出了多快好省与少慢差费不能结合的问题。其实,这是两回事。因为多快与好省的矛盾是属于以同一性为主的这种类型的。对立面的双方可以而且应该结合起来、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合二而一”,决不应该让两者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用多快去克服好省,或者用好省去战胜多快;否则,就是重复了“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错误论调。至于沙人同志所举多快好省与少慢差费的矛盾,乃是属于以斗争性为主这一类型的,对立面双方不应该结合起来,“合二而一”,不能说既要多快好省,又要少慢差费;解决的方法只能是通过你死我活的斗争,用多快好省去克服少慢差费。在沙人同志看来,似乎只有多快好省与少慢差费才组成一对矛盾,而多快与好省就不是矛盾了。否则,他为什么要避而不谈多快与好省能否“合二而一”的问题呢?其实客观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一个事物可以与许多事物结合成矛盾,多快好省与少慢差费固然是矛盾,但这并不排斥多快与好省也是矛盾;“红”与“不红”是矛盾,但这并不排斥红与专也是矛盾;高度的革命精神与干劲不足、暮气沉沉是矛盾,但这并不排斥高度的革命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也是矛盾;如此等等。如果承认多快与好省、红与专、高度的革命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是矛盾的话,那么就得承认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就是要把对立着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合二而一”。决不能认为这是矛盾调和论或者矛盾融合论。恩格斯说:“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界线,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把对立的东西调和起来;……”(《自然辩证法》一七五页)又说,只有形而上学者才思维于“非此即彼”的绝对不能相容的对立之中。
综上所述,矛盾就是既对立又同一,我们必须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坚持“一分为二”;又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学会“合二而一”。片面夸大某一方面,抹煞另一方面都是错误的。我们党全面掌握了对立统一规律,在制定方针政策的时候,根据矛盾的不同类型,有的强调对立面的斗争,有的则强调对立面的统一。我们在执行方针政策,改造世界的时候,也必须依据矛盾的具体情形,采用不同的解决方法;或者采取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的斗争;或者采取把对立面结合起来,“合二而一”的方法。由此看来,分清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矛盾,是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很值得我们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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