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表现高度负责精神 广东公安某部四中队获“马口灭火英雄中队”称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7-26
第3版()
专栏:

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表现高度负责精神
广东公安某部四中队获“马口灭火英雄中队”称号
新华社广州二十五日电 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领导机关最近发布命令,授予广东省公安总队某部第四中队“马口灭火英雄中队”的光荣称号,并给予记集体二等功的奖励。
一九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马口造纸厂发生火灾时,这个中队的成员为了抢救国家的财物,奋不顾身冲进浓烟烈火中灭火,十二个公安战士英勇献出了生命、二十几个同志光荣负伤,为公安人员献身国家和人民利益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四年多来,这个中队积极组织官兵学习毛主席著作,并经常用马口灭火英雄事迹向新战士进行教育,使共产主义风格代代相传。
马口灭火斗争以后,这个中队又经历了三次灭火和二次与洪水搏斗的考验。每次,他们都表现出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精神。有一次,突然传来马口南岗村发生火警的消息。战士们马上拿起灭火工具,泅过十多米宽的河流奔赴现场,把火扑灭了。今年六月,在当地受到洪水袭击时,战士们又投入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战斗。四年多来,这个中队连续被评为四好单位,并被评为广东省公安总队的四好连队标兵。
七月十三日,公安部队某部在这个中队的驻地召开了庆祝大会。会上,政治处主任李青山号召全体官兵要学习第四中队官兵热爱党和毛主席,热爱人民群众,热爱集体利益的思想。并勉励第四中队官兵要戒骄戒躁,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会上,“马口灭火英雄中队”荣立一等功的副指导员蒋文雄代表全中队官兵感谢党和祖国人民给予的荣誉,表示决心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把工作做得好上加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