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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查私酒 冀鲁豫决发动群众互相监督 教育不改者予以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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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13
第2版()
专栏:

  缉查私酒
 冀鲁豫决发动群众互相监督
 教育不改者予以处分
【冀鲁豫电】冀鲁豫区组织缉查私酒。据本区税务局今年一、二月份调查:河北四、六、八三个专区的十个县,私自烧酒的有一百一十九户,产量二万三千九百七十四斤,查获量则仅二千五百三十八斤。若干村干部与荣誉军人,利用集股方式,联络别人,采取夜间游动蒸烧,秘密成交办法,增加了检查的困难。例如,濮阳一区蔡家河村指导员高殿三与村长、副村长等结合群众集五十余股,私烧酒三百五十斤。经该区工商助理员贾明海查获,仅交出一百一十斤酒,下余二百四十斤至今仍违法不交。类似情形很多。为根绝私酒,减少粮食消耗以利支援战争,现已逐渐引起本区各级税务工作人员以至党政民各组织对缉查私酒的注意。一面深入群众宣传专卖意义,指明偷烧私酒直接有害于革命和群众利益,是违法行为,发动群众自觉的相互监督;同时对少数重犯与再三教育不悟者,除依法予以没收外,并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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