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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辩证法还是矛盾调和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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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8-14
第5版()
专栏:

革命辩证法还是矛盾调和论
张恩慈
最近展开的关于“合二而一”与“一分为二”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这个讨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大意义。
杨献珍、艾恒武、林青山等同志提出了同对立统一规律根本对立的“合二而一”论。杨献珍同志先把他的“合二而一”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分为二”说成是一个意思,然后用“合二而一”来冒充对立统一规律。
杨献珍同志说:“什么叫对立的统一?中国有句古语,‘合二而一’,这句话的意思是物是合二而一的,同‘一分为二’是一个意思。”杨献珍同志在作了这种为了掩人耳目的解释以后,就完全丢开了“一分为二”,系统地阐述他的“合二而一”论。杨献珍同志以及艾恒武、林青山等同志认为“合二而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合二而一”就是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的统一就是对立面双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意思”。从他们对“合二而一”的解释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的“合二而一”同“一分为二”根本不是一个意思,而是同对立统一规律根本不相容的错误说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①列宁还对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说它“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都在内)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认为对立面统一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②。毛泽东同志在发挥列宁这个思想时说:“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③
把杨献珍、艾恒武、林青山等同志的“合二而一”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上述观点比较一下,就会看出,他们用以冒充对立统一规律的“合二而一”是怎么一回事了。他们对“合二而一”是有系统的表述和确定的含义的。杨献珍等同志说:“任何事物是‘合二而一’的”。“合二而一”就是对立面的统一,就是把对立两方面“联系起来”、“统一起来”、“结合起来”,“对立面的统一,意即对立面的两个东西本来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矛盾的统一,只是说矛盾双方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意思。”至于对立面的相互排斥、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转化,完全不见了。你们看,艾恒武、林青山同志在《‘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一文中,对“合二为一”的解释,就没有一处提到对立面的斗争。所以,“合二而一”论同对立统一规律是毫无共同之处的。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从来没有只讲对立面“不可分离地联系”,不讲对立面斗争的对立统一规律。
那末,“合二而一”同对立统一规律的根本区别何在呢?
第一、“合二而一”否定事物自身中的矛盾
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④。“一分为二”就是肯定了矛盾存在于统一物内部。一切事物都存在着矛盾。辩证法正是因为承认事物内部具有矛盾性,才解决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泉源的问题,即认为发展是事物内部对立面的斗争。因此,承认不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性,承认不承认矛盾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
“合二而一”根本否定矛盾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杨献珍同志说:“所谓统一,就是不可分地联系着的”。艾恒武、林青山同志认为事物是由早已存在的两个东西、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的结果。
本来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现在在杨献珍同志和艾恒武、林青山同志的笔下只剩下了“不可分离地联系着”,而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则被他们抽走了。没有斗争的联系,怎么能够成为事物矛盾呢?
这里要指出一点,艾、林二同志在他们的文章中,为了论证“合二而一”是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举了许多例子,却偏偏不举阶级斗争的例子。可是,既然“合二而一”是普遍规律,阶级社会也就不能例外;而按照艾、林二同志的逻辑推论,阶级社会运动就是由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合二而一”构成的。
艾恒武、林青山同志所举的例子,似乎也在讲对立统一,其实,完全相反。辩证法认为客观事物都是作为统一物而存在,自身包括矛盾着的两个部分,既是相互联系,又是相互斗争,因而促使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而不是由两个方面“合二而一”构成事物运动。作为统一物的机械运动,自身包括矛盾着的作用与反作用,而不是作用与反作用两个方面“合二而一”构成机械运动。作为统一物的人类认识运动,其中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而不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合二而一”构成人类认识运动。总之,客观事物不是“合二而一”,不是无矛盾的统一,而是“一分为二”,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矛盾。
杨献珍等同志的“合二而一”论,实际上是否认事物内部具有矛盾性,否定运动是事物内部矛盾推动的,而把它说成是外在的两个东西“合二而一”的结果。我们都知道,事物的运动总是由内在矛盾引起的,如社会生产的发展,是新的生产力同落后的生产关系的斗争,克服落后的生产关系的结果。如果我们不是不断地克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而只是把它们“合二而一”,“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社会生产是根本不可能发展的。否定了事物的内在矛盾性,运动是不可能的,甚至机械运动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恩格斯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⑤毛泽东同志认为“矛盾即是运动”⑥。这些话,正是同“合二而一”根本对立的,它肯定了事物自身中的矛盾性,内在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第二、“合二而一”否定对立面斗争
唯物辩证法肯定事物自身存在着矛盾,有矛盾就有斗争,矛盾的斗争贯串于过程的始终,并使一过程向着他过程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合二而一”否定事物的内部矛盾性,把斗争与统一分隔开来,就必然否定斗争。事实上,在主张“合二而一”的文章中,到处是大谈对立面统一就是对立面不可分隔地联系在一起,而闭口不谈对立面的斗争。艾恒武、林青山二同志还主张在改造世界中,要把对立面“合二而一”,把对立方面“结合起来”、“联系起来”,把“合二而一”解释成为只是对立面“不可分离地联系”。在姚永抗和潘庆斌等同志的文章中,还直接承认“合二而一”是只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不讲斗争的。必须指出,他们所讲的“联系、结合”,不是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和结合,而是把两个东西机械地凑合起来。
唯物辩证法认为相互联系同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结合在一起,并且认为对立面的相互联系,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并使一事物向他事物转化的决定性力量。可是,“合二而一”论恰恰否定了矛盾斗争的绝对性,而把有条件的、相对的统一性,即相互联系当成绝对的,硬说对立两方面只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
在这里,杨献珍、艾恒武、林青山等同志抹煞了形而上学和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问题的根本区别。我们知道,辩证法讲相互联系,形而上学也讲相互联系,但两者只是形式相同,而在本质上是对立的。形而上学的相互联系就是铁板一块,“不可分离地联系”,根本否定相互排斥、相互斗争;而辩证法则认为相互联系不能离开相互排斥、相互斗争,而在一定条件下,即在斗争达到统一物内部不能容纳时,对立面就会转化,相互联系就会破裂。
杨献珍等同志离开了斗争,只讲“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不可分离地联系”,实际上正是恩格斯批判过的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性。如果离开斗争性,只讲同一性,离开了相互斗争,只讲相互联系,就不是辩证法,也不是辩证法的一个方面,而是彻头彻尾的形而上学。
试想,在阶级社会中,被剥削者如果离开了斗争,只同剥削者讲“不可分离地联系着”、“合二而一”,被剥削者能够获得解放吗?一切被剥削被压迫人民的解放,从来都是通过尖锐的阶级斗争,破坏了旧的统一体,突破了旧的相互联系,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结果。
一切对立面的相互联系都是暂时的,都将在发展的过程中被分解,因而也就不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而是可以分离,可以破裂的,问题在于条件。当条件具备时,统一就会破裂,即统一物分解,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合二而一”把相互联系绝对化,只能意味着让对立面永远固定于旧的统一体中,不去冲破它。按照这种观点,无产阶级不应通过斗争推翻资本主义,因为推翻资本主义就会破坏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不可分离地联系”;而应该放弃斗争,同资产阶级“和平共处”。这实质上就是阶级调和论。
第三、“合二而一”抹煞对立面转化
唯物辩证法承认对立面相互联系,同时承认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毛泽东同志说:“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⑦矛盾同一性的两重意义,反映了事物发展过程的两种状况。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是事物处于量变阶段的状态,当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转化时,就是质变阶段的状态。
有些主张“合二而一”论的人明确认为“合二而一”只是同一性的一个侧面,即相互联系,不包括转化。多数人把“合二而一”当成了矛盾同一性。由于他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和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他们讲的这种同一性,也根本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同一性;他们对于矛盾同一性的另一种意义,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即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则完全抹煞了。同一性离开了斗争性,离开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把同一性只说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它就成了僵死的、凝固的同一性。
“合二而一”论者否定对立面转化,否定事物的飞跃,还表现在他们直接把“合二而一”强加在对立面转化头上,他们硬说对立面转化就是“合二而一”。
从理论上说,对立面转化,就是旧的统一物分解、破裂,新事物的产生。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说对立面转化都不是“合二而一”。旧的统一物分解,是事物的质变和飞跃,是“一分为二”最重要的内容,去掉了这个内容,就等于去掉了“一分为二”的革命灵魂。旧的统一物分解,就是对立面双方地位的转化,一方战胜和克服了另一方,这怎么能叫“合二而一”呢?如果是指产生的新事物,这也是难以理解的。旧事物的矛盾解决了,新事物包含了新的矛盾,它是同新事物一起产生的。新事物怎么是“合二而一”呢?如果是旧事物中的对立两方面,它们已经各向相反方面转化了,当然不能“合二而一”。
毛泽东同志说:“新过程的发生是什么呢?这是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份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份,于是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⑧这段话最清楚地说明了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一分为二”的过程。
潘庆斌同志说:“……无产阶级跃居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它就会一举而推翻资本家,使这种‘分’——‘合’的斗争和统一达到了新的转折,即资本家被彻底地消灭了,矛盾的双方‘合二而一’了”(六月十九日《光明日报》)。
这里的矛盾双方指什么?如果是指原来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本家不是被“一举”消灭了吗?怎么还能“合二而一”呢?其实,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占据了矛盾的主导方面,建立了社会主义,并不是“一举”就能消灭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当然要消灭资产阶级,但需要经过长期的斗争过程。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整个过渡时期,存在有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都是“一分为二”,而不是什么“合二而一”。如果在这个时期要求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合二而一”,那就是让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和平共处”,否定无产阶级必须把革命进行到底和彻底消灭资产阶级。
从实践上说,这种观点是极其有害的。在革命斗争中,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是矛盾斗争最激烈、最尖锐的时期。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新事物与旧事物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的结果。斗争具有决定性意义,没有斗争,就没有对立面转化,也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在革命斗争中,如果不是积极地推动革命阶级同反动阶级作斗争,而是把革命阶级同反动阶级“合二而一”,调和在一起,结果革命力量就不能战胜反革命势力,从而使革命人民继续受到统治和压迫。
第四、“合二而一”否定事物的发展
辩证法认为事物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毛泽东同志说:“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⑨
“合二而一”根本否定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否定了矛盾斗争,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发展。主张“合二而一”的同志,表面上似乎也赞成事物的发展和运动,但他们所说的发展不是辩证的发展,至多不过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化。
潘庆斌同志列出了一个所谓矛盾运动的公式:“这矛盾规律——对立统一的自然法则的实质就是‘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这种对立、统一,再对立、再统一;这种‘分’——‘合’,‘再分’——‘再合’……依次不断,就是客观事物辩证发展、运动的实质”。
他是把对立(斗争)同统一分割开来,对立是对立,统一是统一,统一中没有对立;并且把统一与对立各自看成矛盾发展中的独立阶段。这种把统一与对立绝对对立起来,否定统一中的对立,在潘庆斌同志所举的例子中,可以得到鲜明的证明。
潘庆斌同志说:“在封建社会没落、资本主义兴起的时代,资本家与工人、农民等构成了阶级斗争的一个方面;封建贵族等则构成了这一斗争的另一个方面;前者打倒了后者,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消灭了封建社会及其统治者。但就在这斗争(矛盾)的一个方面(资本家、工人、农民)建立了资本主义政权的同时,这一个方面就‘一分为二’了,由一个本来为矛盾的一个方面而一分为矛盾的双方了,它们构成了一对新的矛盾”。这就是说,当资本家同工人、农民一起反对封建制度时,他们之间是“合二而一”的绝对的统一,无矛盾的统一;只是到了建立起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资本家和工人、农民才有了对立,才“一分为二”的。
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不符合实际情况。资本家同工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有矛盾、有斗争,他们一道反对封建制度,并不等于他们之间没有矛盾、没有斗争。只是在反封建斗争时,他们之间的矛盾暂时处于次要地位。所以,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一结束,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之后,他们之间的矛盾就尖锐起来,斗争就激化起来。可是,潘庆斌同志却把他们看成无矛盾的绝对的统一,认为只有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才有斗争,才有了“分”。同样,他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看成只有“分”、“斗争”,没有统一,也是不正确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同样是对立统一。
我们不能不向潘庆斌同志提出:离开斗争的统一,本身能够运动、发展吗?没有统一、联系的对立面,怎么会有斗争呢?把对立和统一割裂开来,是不可能有事物的矛盾运动的。正如毛泽东同志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⑩因此,你们的矛盾发展观就发生了大问题;是什么东西推动着从“分”到“合”,从“合”到“分”,从对立到统一,从统一到对立呢?“分”怎么会一下子变成“合”,对立怎么一下子变成了统一?这个问题,无论在杨献珍和潘庆斌同志那里,都回避了,而没有回答。我认为他们不作回答不是偶然的,而是反映了他们的共同困难,这是由于他们主张“合二而一”产生的。因为“合二而一”排斥了矛盾和斗争,就是否定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因,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求助于外力了,从而就会暴露出他们的外因论的形而上学世界观。
事实上,他们的所谓发展,并不是辩证的发展,而是否定发展的循环论。这种循环论就是永不停息的分——合、再分——再合,永不停息的对立——统一,再对立——再统一。但是,它总是在一个圆圈上旋转,周而复始,永远如此。这种循环论是“合二而一”否定事物内在矛盾性的必然结果,也是一切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基本特征。因为否定了事物的内在矛盾,否定了事物发展是对立面转化和新事物同旧事物的斗争,就不会有上升的发展和前进的运动,而只能是量的变化和简单的重复。
只有唯物辩证法把矛盾看成事物本身所固有,肯定事物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才解决了事物发展的泉源,才把握了事物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不是循环的发展,而是对立面转化,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上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发展总是“一分为二”的。当事物尚未质变之前,是量变阶段的“一分为二”,其特点是矛盾双方在一个统一体内又互相排斥、互相斗争,又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当统一体内部矛盾斗争达到激化时,就会发生统一体的分解,产生新的事物。这是质变状态的“一分为二”。新事物本身又具有矛盾性,即“一分为二”,这种矛盾发展到不容纳时,又要发生统一物的分解,对立面转化。所以,事物发展的规律,就是不断地从量变状态的“一分为二”进到质变状态的“一分为二”,再从新的量变状态“一分为二”到新的质变状态“一分为二”,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总都是“一分为二”的。
综上可见,“合二而一”把事物的相互联系绝对化,否定事物的内在矛盾,否定矛盾斗争和对立面转化,否定事物的发展,因而陷入矛盾调和论。这就是“合二而一”的实质。“合二而一”是矛盾调和论,甚至在赞成“合二而一”的同志中,也有承认的,如潘庆斌同志就公开认为“说‘合二而一’是调和矛盾,这也是合理的”。杨献珍和艾恒武、林青山等同志用“合二而一”代替对立统一规律,实质上,就是用矛盾调和论代替革命的辩证法。
①②④《列宁全集》第三八卷,四○七、四○八、二七八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二九三页。
⑤《反杜林论》第一二三页。
⑥⑦⑧⑨⑩《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三○七、三一八、二九五、
二八九至二九○、三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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