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抗拒改编组织叛变 田金刚等依法处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13
第3版()
专栏:

  抗拒改编组织叛变
 田金刚等依法处死
【本报讯】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军法处于昨(十二日)晨七时在平东郊佟国舅坟(朝阳门外正东三里)枪决抗拒改编,组织叛变的原国民党军官田金刚、王志诚等二名,及劫夺我军武器,暗杀我军人员之原国民党军于佩杰、赵世发等二名。田金刚犯罪前,为原蒋匪军第九十四军一二一师三六三团一营二连连长,王志诚为同连之排长。当北平和平解决,该部队奉令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时,即蓄意抗拒,并在该连散发反动传单,企图煽惑军心,图谋叛变。三月一日,该部奉令由辛各庄开至龙各庄准备改编,当晚田犯即召集其同伙商讨叛变办法。王犯提出组织部队逃往敌区青岛。于夜八时二犯即煽动百五十余人全副武装,向东逃跑。三月三日行至安次县王家窝村,被我军截获解决,主犯全部落网。连日经军法处开庭审判,田、王等对抗拒改编,组织叛变等情均供认不讳,遂依法判处死刑。
于佩杰为原蒋匪暂三军二六九师八○六团三营九连三排排副,赵世发为同连一排排副。该二犯于二月十三日在窦店车站遇见我四十二军某团警卫员姚书林同志,单独乘车,并携有短枪二支,即威胁其下车迫令下枪。行至车站东百余公尺之路旁坑边,该二犯两枪齐发,将姚同志杀死。该二犯即劫走二把快机一支,三把匣枪一支,子弹一百三十发,逃归原部。后经我军发觉将二犯逮捕,并将证物一并起获。经开庭审讯,该犯等以铁证俱在,无法隐瞒,供认不讳,遂依法判处死刑。该四犯于昨晨同时枪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