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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经”和“传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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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08-23
第8版()
专栏:大家谈

  “取经”和“传经”
  王贵淼
现在把向人家学习先进经验,称为“取经”。而热心把经验授人的叫“传经”。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如今,“取经”人日益增多。尤其可贵的是:不等别人来“取经”,事先主动的把“经”传给别人的人也多起来了。我是医生,就谈谈我的“本行”吧!
书架上陈列着数十种来自全国各地的医学杂志。有理论探讨、病例总结、教学体会、学习心得、民间草药及秘方、验方介绍等等。人们无论在哪一方面获得什么成就,不是怕被别人知道,而是唯恐自己的经验传不出去。因而,总是满腔热情地把它写出来,让更多的人能在已得的成就上继续从事研究,促使我国医学科学事业飞速前进。
回忆在旧社会里,医生往往把自己的一点渺小的技术、经验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认为“奇货可居”。一些仅具一技之长的人,每到临死时,才肯把技术传给儿子。当时有“传子不传女”之说,说女儿一经出嫁,便是别人的人。当然更休想他传给旁人了。因而,无数宝贵的“经”往往得不到继承而“抱卷长眠”,殊为可惜。
然而,这难道只是人们的思想问题吗?不,在那样的社会里,人们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各人都得有一套“护身符”,作为赚钱吃饭的工具;谁又愿意将自己的“经”传给别人,让自己受生活的威胁呢?因此,“同行三分冤气”,“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作为社会的风气,就长期在人们脑子里盘踞着,以致根深蒂固。
在今天的社会制度下,人们不要再为职业、为生活而忧虑奔波了,人生观也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改变了。不少人把代代相传的古本医书、手抄本医书贡献给国家,各种祖传数代的只准传子不传外人的秘方、验方公开了。著名的伤科药“云南白药”,著名的治蛇咬伤的特效药“季德胜蛇药”,以及各式各样的秘而不传的特效药都公开了。至于各科学研究、医疗单位之间,药品、器械、技术、资料的无私援助,相互协作,以及几个人或几个单位共同从事某一课题的研究等等,更是旧社会的资产阶级学者所不可想象的事。这不正是社会主义制度所独具的风格吗?也不正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崭新关系的反映吗?
“本行”如此,其他“七十二”行何尝不是如此。从“同行三分冤气”到同行同业互相“传经”、“取经”,这又是个多么非凡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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