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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津铁路局根据可能条件 改进长辛店工人福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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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17
第1版()
专栏:

  平津铁路局根据可能条件
 改进长辛店工人福利
【本报讯】平津铁路管理局,深入下层听取职工意见,解决长辛店工人福利问题。长辛店解放后,由于领导上工作不深入,忽视职工福利事业,致“工人星期天免费乘车进城”,“追查国民党欠薪”,“机务段工人加班费”等问题,均未及时的适当的解决。也没有将目前还不能很快改善生活及大量兴办福利的困难和原因,向工人进行解释,因此,一度引起工人的不满和怀疑。有的工人对我们干部说:“你们只重视生产,不注意福利”!当各地情况反映到上级,路局即召开会议进行检查。并于四月四日,由副局长刘建章,职工筹备会主任徐平亲至长辛店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征求工人意见,当时与会代表,除对上述问题进行检讨外,并对国民党统治时期,“职员宿舍杂役太多浪费人力”、“技术工人当杂役”、“工人没机会学习”等不合理现象,及对目前人事、工资需很快调整等提供若干改进意见。经路局研究后,于四月六日长辛店全体职工大会上,由刘副局长代表路局,进行自我检讨,并作如下答复:(一)一般的免费乘车证,已按三月八日局令暂照解放前规定办理,长辛店职工星期天乘车问题,北平长辛店间已于三月底为本路职工开通勤车;为了更便利起见,自四月一日起,除平时每日往返一辆外,星期日增为三辆,其他车次不得无票乘坐,以便维持列车次序。(二)国民党时代所欠工资问题,由职工会派代表负责调查真象,协助行政处理。(三)原职工宿舍杂役,需进厂作工者,可经过审查准其工作,有技术的工友现当杂役者,经过证明可改作工人。艺徒已经服务二年以上者,可以经过考试,升为正式工人。(四)过去顶名者,经上级批准可改为真名,但在解放过程中顶替者不准。今后应避免顶名现象发生。(五)星期日出差者,除发出差费外并发加班费。乘务费按时间计算不合适,拟按里程累进计算。(六)员工因公死亡之抚恤费,照已公布之办法执行。其直系家属死亡后,证明家庭确实困难者,职工会可设法救济。(七)对原职原薪大家有何意见可提出,不合理者,即着手按局内调整办法予以调整。(八)工人福利煤因过去力量不足,未及时解决,现每人按山价先发半吨。(九)人事不称职者,予以调整。(十)机厂烧氧气者公家出款买眼镜。关于对员工学习、合作社等问题,另作专题解决,由此,员工非常满意的说:“刘局长说的多干脆呀!要是早先解释一下,人们早安心啦”!为了进一步密切与工人群众的联系,加强职工工作的领导,平津铁路局决定于本月二十日召开全局职工代表会议。
                        (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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