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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民祖国安全 沈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美间谍案 佐佐木弘经等分别判处徒刑前沈阳“美领事馆”外籍人员限期逐出中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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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02
第1版()
专栏:

  保护人民祖国安全
 沈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美间谍案
佐佐木弘经等分别判处徒刑
前沈阳“美领事馆”外籍人员限期逐出中国
【新华社沈阳一日电】沈阳美国前领事馆所指挥的间谍案,已于十一月二十六日,由沈阳市人民法院审结并判决。被告佐佐木弘经等,被处徒刑二年至六年。中国籍各犯并被褫夺公权四年至六年。掩护和指挥这一大间谍案的前沈阳“美国领事馆”内全体外籍人员,经判决限期驱逐出中国国境。计处六年徒刑者,有:佐佐木弘经(日本籍,间谍代号S·S·K·,中国化名张执中、日本化名佐久间健佑),伯彦苍(中国籍,内蒙古人,间谍代号TOAS四号,褫夺公权六年);处徒刑五年者为:吴人杰(中国籍,中英混血儿,化名李嘉德);处徒刑四年者为:肖耀庭(中国籍),坂下喜一(日本籍);处徒刑三年者为:杨朝和(中国籍台湾人,日本化名柳井友一),山村嘉昭(日本籍);处徒刑二年者为:竹内始(日本籍)。对因病保释在外死亡的曹承德(中国籍内蒙古人),则停止诉讼程序。
此案由沈阳市人民法院于二十六日上午开庭审判。检察官席位的案头堆积着大大小小的装着间谍计划书、指示信、情报底稿的纸包布袋和美制电台、收发报机等间谍罪犯的各种犯罪证据。旁听席上坐着三十余名报纸、广播、摄影记者和机关、团体的代表三百余人。美侨史笃克(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副领事)也到场旁听。
九时三十分审判长徐烈、审判员孙谦、乔庄,检察官李钊等就位。在审判长宣布刑庭规则后,法警即将间谍犯等押进刑庭,站立在被告席上。审判长乃宣布正式开庭。首由检察官朗读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起诉,书每读到被告等犯罪的证据时,便指着或举起案头的各种证件作证。
十时四十分开始审讯,下午二时二十分审讯完毕。在这三点四十分的审讯过程中,进行了个别审讯及相互对证,各犯一一承认犯罪事实,并在口供上签名打手印。其中被告佐佐木弘经供称:他充当间谍系受前美国领事馆美籍日人西田领导,曾在前美国领事馆二楼与西田接头七次。他接受美帝国主义的指示,网罗日本特务,蒙汉奸细,刺探军政情报,准备美国帝国主义建立第二个满洲国。被告伯彦苍供认,他是受美国间谍机关指使,刺探内蒙古军政情报,并阴谋在内蒙古策动政变,以挑拨中国民族团结,便利美帝国主义达到侵略中国的目的。被告吴人杰公认,他是在前美国领事馆亨特的领导下做间谍,曾在前美国领事馆的二楼与瓦尔德办公室隔一间房子的亨特住处,和亨特接头。这些招供,暴露出所谓“美国领事馆”是间谍指挥机关。前美驻沈副领事美侨史笃克听到被告这些口供时,窘态百出。
在对被告的审讯结束后,检察官即起立发言。他指出这次公正的审讯,更加证实检举的各种犯罪事实确凿不误,他要求予间谍各犯以法律制裁,并应对掩护和指挥这一大间谍案的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所有外籍人员有所处置,以保护祖国安全。经过半小时的休息和评议后,三时正进行宣判,四时全案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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