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1阅读
  • 0回复

沈阳市人民法院对美国间谍的刑事判决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02
第1版()
专栏:

  沈阳市人民法院对美国间谍的刑事判决书
【新华社沈阳一日电】沈阳市人民法院对于美国间谍佐佐木等的刑事判决书全文如下:
  被告 佐佐木弘经 (即张执中)日本籍 男 年 三四岁 日本鹿儿岛县人 美国间谍 在押
     肖耀庭 中国籍 男 年四十岁 河北省丰润县人 美国间谍 在押
     坂下喜一 日本籍 男 年三七岁 日本鹿儿岛县人 美国间谍 在押
     杨朝和 (即柳井友一) 中国籍 男 年 三四岁 台湾台中县人
 美国间谍 在押
     山村嘉昭 日本籍 男 年 三三岁 日本东京人 美国间谍 在押
     竹内始 日本籍 男 年 三五岁 日本木县人 美国间谍
 在押
     曹承德 中国籍 男 年 三四岁 内蒙古王爷庙人 美国间谍 病亡
     伯彦苍 中国籍 男 年 四三岁 内蒙古人 住热河凌源县 美国间谍 在押
     吴人杰 (即李嘉德)中英混血儿 中国籍 男 年 四一岁 辽东营口人 美国间谍 在押
右列被告等充当美国间谍,收罗特务奸细,在我解放区建立间谍组织,刺探我军政机密情报,阴谋策动叛乱,破坏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一案,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侦悉破获并提起公诉,经本院审理判决如左:
主文
一、被告佐佐木弘经,以破坏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为目的,在中国领土内负责领导建立美国间谍组织,搜集我军政情报,供给美国间谍机关,处有期徒刑六年。
肖耀庭、坂下喜一,充当美国间谍,协助佐佐木弘经建立间谍组织,刺探我军政情报,供给美国间谍机关,各处有期徒刑四年,肖耀庭褫夺公权五年。
杨朝和、山村嘉昭,充当美国间谍,刺探我军政情报,供给美国间谍机关,各处有期徒刑三年,杨朝和褫夺公权四年。
竹内始、充当美国间谍,刺探我军政情报,处有期徒刑二年。
曹承德,停止诉讼程序。
右被告等所有犯罪用之美式收发报机关两部,发电机一部,美制密码一套,金元宝五个,及工作计划三件,指示信四件,美间谍“T·S·”组织活动情况十三件,情报底稿二八件,地图图表四十件,身份证明一件等均没收之。
一、被告伯彦苍以破坏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为目的,在中国领土内,负责领导建立美国间谍组织,搜集我军政机密情报,供给美国间谍机关,并意图策反我军政人员和策动叛乱,处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六年。
其供犯罪用之美式收发报机两部,发电机一部,密码十本等均没收之。
一、被告吴人杰破坏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在其家中设立间谍电台,并为美国间谍机关传递情报,处有期徒刑五年,褫夺公权六年,其供犯罪用之美式收发报机两部,发电机一部,密码五本,金元宝及金块共十个等均没收之。
一、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内全体外籍人员驱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⑴⑷)
事实暨理由
被告佐佐木弘经,日本化名佐久间佑,中国化名张执中,伪满时即在兴安岭一带从事日寇特务工作,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寇投降后来沈阳,于一九四七年五月充蒋匪国防部第二厅情报员,一九四七年十月间经美国间谍日人北shí@①卓次介绍给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内之西田充当间谍,其代号为S·S·K·。该犯为西田翻译情报,并收罗日本特务谷户通滋、泽田义夫、下川贞次、平井信行等四人为其间谍爪牙,积极搜集我军政情报如“哈尔滨军政情况”“哈尔滨内外治安情况”等,每周赴“美领事馆”一次或二次,向西田汇报工作,一九四八年一月五日随西田转“美军联络团沈阳分团”领导后又发展了肖耀庭等五人,参加其间谍组织,并于一九四八年五月派肖耀庭混入我解放区四平等地先后搜集我“开原解放军动向”“四平军政经济及社会动态”等重要情报,供给美国间谍机关,同时西田建立的另一代号“T·S·”的美国间谍组织亦交由佐佐木弘经指挥,据一九四八年四月佐佐木弘经向西田报告已建立的“T·S·”间谍组织分布情况是:“本部于三七年二月迁北平,支部有沈阳、北平两地,沈阳支部所属情报据点有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图们、海拉尔、满洲里、珲春,”等十一处,至此该犯统辖之间谍组织已日益扩大。
一九四八年六月后该犯又先后吸收杨朝和、山村嘉昭、坂下喜一、竹内始、曹承德等十一人参加其间谍组织。
杨朝和化名柳井友一,于一九四七年五月曾任蒋匪辽宁警察总队情报员,一九四八年六月后为蒋匪国防部第二厅沈阳站情报员,同年八月加入美间谍组织。山村嘉昭,原系日寇关东军警备部队中尉中队长,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寇投降后,曾参加蒋匪骑兵总队及五十三军作谍报工作,亦于一九四八年八月加入美间谍组织,该犯杨朝和、山村嘉昭、坂下喜一、竹内始等,均在佐佐木弘经指挥之下进行刺探我军政情报。杨朝和曾刺探我“解放军九月攻势动态”获得报酬伪流通券三百万圆。山村嘉昭曾搜集我“解放区政治情况”“四平、开原解放军兵力配备状况”等重要情报交与佐佐木弘经,坂下喜一亦曾搜集我“北满铁路运输情况”“内蒙公路交通情况”“滨江站火车运输统计表”等情报。竹内始,曾拍照解放区黑龙江上游地区之各种照片,并以其住宅作间谍接头地点。曹承德内蒙古人,原为伪满职员,一九四八年经肖耀庭介绍参加美间谍组织,曾先后搜集我“内蒙人民自治政府组织概况”、“主要负责人简历、生活情况”等情报。
总计佐佐木弘经前后共搜集我重要情报七十八件,交给西田因而得到西田书面奖励。
一九四八年十月美国间谍机关,因鉴于沈阳行将解放,为了继续破坏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乃由西田令被告佐佐木弘经等转入潜伏活动,佐佐木弘经,当遵照西田指示,拟订“十月潜伏活动计划”决定以肖耀庭、坂下喜一、杨朝和、山村嘉昭、竹内始,及佐佐木弘经所指挥之“T·S·”间谍组织用开设商店为掩护,以亚利餐厅为间谍联络据点,继续潜伏沈阳活动,加强刺探我解放军解放区及内蒙之军政情报。并由曹承德负责拟订“东蒙本部所属各站工作计划”决定在沈阳设立情报总站——王爷庙、长春、四平、锦州、郑家屯、通辽等地设联络站,情报员为十六名,由佐佐木弘经统一指挥,坂下喜一为助手,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佐佐木弘经偕同坂下喜一至“美陆军联络团沈阳分团”西田处受领潜伏任务,并领回美制R·D·R·式交流直流两用十五瓦特收发报机两部,小型发电机一台,美制密码一套,及金元宝五个,美国纸烟等物资,作为间谍通报工具和活动经费。沈阳解放后,为我市公安局侦悉,当先后将被告等逮捕,并查获上列电台及物资。
查被告等之犯罪事实,业已由主犯佐佐木弘经对于充当美国间谍,在美国间谍机关指挥下建立间谍组织,搜集我军政机密情报,经常送交前驻沈“美领馆”二楼西田处,并布置潜伏工作、架设秘密电台等破坏活动之经过详情均已当庭供认不讳,复经共同被告杨朝和、坂下喜一、肖耀庭、山村嘉昭、曹承德、竹内始等,就犯罪之具体经过,当庭质对不误,且有查获之西田指示信,该犯等工作计划,美间谍组织活动情况,人员履历,以及历次情报纸稿、电台、密码等确凿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佐佐木等构成危害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之间间谍罪行。
被告伯彦苍于伪满时即参加日伪组织,长期侍敌。蒋匪进占长春后,该犯于一九四七年一月七日经美国间谍美籍日人中村让次、麻生达夫介绍充当间谍,受“美军联络团长春分团”团长李嘉胜之领导,其间谍代号为TOAS#4。同年二月曾奉李嘉胜之命随同另一蒙奸美国间谍陶克陶到郑家屯等地组织蒙奸进行破坏活动,并妄图“策反”我内蒙政府军政人员,阴谋策动内蒙政变,同年七月又奉李嘉胜命令在我解放区前郭旗、白城子、王爷庙、海拉尔等地建立情报站,该犯于“美军联络团长春分团”撤退前这一期间曾先后搜集我“内蒙王爷庙政治活动与组织情况”“王爷庙政府与军事现状”“齐齐哈尔至白城子铁路情况”“前郭旗人民政府的组织与工作情况”“哈尔滨民族代表会议情况”“王爷庙要员动态”“长春至铁岭间解放区情况”等重要情报送交“美军联络团长春分团”团长李嘉胜,一九四七年十一月,长春敌人在我军包围下岌岌可危,“美军联络分团”被迫撤离长春,迁至北平,该犯仍受李嘉胜领导,且经常派中村让次,麻生达夫检查其工作,其后由于联络中断,该犯乃于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三日按原定计划来沈阳与“美军联络团沈阳分团”取得联系,又将我“内蒙人民自治政府组织变动状况及新任负责人简历”等送交该间谍机关,其后即在沈阳美军联络分团长沈乐甫及其助手西田领导下进行间谍破坏活动,同年十月二十七日沈阳解放前夕,上海美军联络团总部派密亚当(Myadam)来沈布置潜伏工作,当将该犯召至该团授予潜伏任务并交与该犯美制R·D·R·式交流直流两用十五瓦特收发报机两部,手摇发电机一部,美制密码十本,及美金三百元,洋面十六袋,作为通报和活动经费,沈阳解放后被我市公安局侦悉,缉捕归案。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被告蒙奸伯彦苍,充当美国间谍,建立间谍组织积极刺探我军政机密情报,供给美国间谍机关,并妄图策动叛乱,足以构成出卖祖国人民利益,破坏人民革命事业之间谍罪行。
被告吴人杰(化名李嘉德)一九四六年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沈阳办事处任英文翻译,该年十二月曾随同美国间谍巴兰森赴辽北通辽一带,以调查救济情况为名刺探我解放区情报,一九四七年十二月经美国间谍巴兰森(Barandson)介绍正式充当美国间谍,受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内之间谍威尔斯(walsh)领导,一九四八年三月改由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二楼内之间谍亨特(Hnnt)领导,均担任沈阳与天津间情报交通工作,曾将我解放区之军政机密情报由沈阳送往天津,该犯改归亨特领导后情报均系由名唤米那米者交与该犯,如须面示机宜时则均系遵照亨特之指示,于晚间进入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二楼亨特处。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二日,该犯由天津返沈后、由于沈阳即将解放,亨特当告以“陆上传递情报停止,改用电台联络”。十月二十八日沈阳危急,亨特乃将该犯召至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二楼瓦尔德办公室旁边一间房子的亨特处接头,授予潜伏任务,并给与活动经费,金块、金元宝共十个,由亨特将美制R·D·R·式交流直流两用十五瓦特收发报机两部,手摇发电机一部,美制密码五本,及纸烟一箱等用汽车送至该犯家中。沈阳解放后,该犯隐蔽于和平新村三栋三号汉中诊所。事为我市公安局侦悉,乃将该犯逮捕。
查被告吴人杰,充当美国间谍机关之交通,负责传递情报,架设秘密电台,进行间谍破坏活动,从查获电台密码等证据,及其供认事实,足以构成其破坏祖国人民革命事业之间谍罪行。
查被告佐佐木弘经、伯彦苍、吴人杰等经常在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及前驻沈阳长春美军联络分团接受关于间谍活动之指示,领取开展间谍活动之经费,提供有关中国国家秘密之情报,以上种种,足证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及前驻沈阳长春美军联络分团均为美帝国主义的间谍指挥与掩护机关,特别是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为美军联络分团(即美国间谍机关四四海外观察组)之所在地,收容间谍头子(如西田、威尔斯、亨特等)在馆内居留,并掩护其间谍活动,实已成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并破坏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之阴谋与犯罪活动之中心,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所能容忍。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及人民的利益计,应对该前驻沈阳“美国领事馆”全体外籍人员予以驱逐出境的处分。
总上论结,除被告曹承德于诉讼进行中因病保外死亡,应予停止审判,和前驻沈、长“美军联络分团”已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暂不置议外,特予判决如主文。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刑事庭 审判长 许烈
审判员 孙谦 乔庄
右判决正本证明与原本同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