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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签订明年度相互供货付款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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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0-01
第7版()
专栏:

进一步加强两国经济上的兄弟般的相互支援
中越签订明年度相互供货付款议定书
李先念副总理黄文欢副主席参加签字仪式,叶季壮部长潘英部长代表双方政府签字
新华社三十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一九六五年度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议定书,今天在北京签字。
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和越南政府贸易代表团最近在北京就发展两国贸易问题进行了会谈。会谈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基础上,本着进一步加强两国人民兄弟般的传统友谊和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精神,在友好诚挚的气氛中进行的,并且圆满地达成了协议。
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黄文欢参加了签字仪式。
在签字仪式上,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和越南对外贸易部部长潘英代表双方政府在议定书上签了字。
根据上述议定书,中越两国贸易一九六五年度将比一九六四年度有显著的增长。按照上述议定书规定,一九六五年我国将供应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主要商品有棉花、钢材、烟煤、机器设备、化工原料、医药、轮胎、日用百货和其他商品;越南将供应中国的主要商品有无烟煤、磷灰石、水泥、铬铁矿、机械产品、木材、竹子、手工业品和其他商品。
这次中越两国贸易会谈取得的成就和上述议定书的签订,标志着两国贸易关系的新发展,将进一步加强两国经济上的兄弟般的相互支援,促进两国经济的共同高涨,并为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建立独立自主的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还有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林海云、江明,外交部第二亚洲司副司长曹克强,以及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全体成员。
越南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还有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阮基石,越南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陈子平,以及越南政府贸易代表团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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