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阅读
  • 0回复

为了节约国家的资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0-01
第15版()
专栏:

我们的国家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劳动人民直接间接地参加国家的管理工作。大量的人民来信来访提出的批评、建议,就是其中的一个具体表现。各级政府机关对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地进行研究,采取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
下面发表的两件人民来信和来访的处理过程,既显示了我国人民对国家建设事业的高度主人翁感,也反映了各级政府机关对于人民高度的负责精神。
为了节约国家的资金
一天,北京广播器材厂的会计樊敬先拿着一叠美丽精致的月历,来到国务院。他是来干什么的呢?原来这位会计看到有些厂矿企业、机关团体,在新年以前印制了大本月历互相赠送。他感觉到这件事虽然不大,却给国家造成了不小的浪费。由于对国家的责任感,他到国务院反映了这个情况。他说:现在有些厂矿企业、机关团体印制的月历很精致,画面大都是些花卉、舞蹈、山水、名画等。这些月历送给有关单位、个人以后,大都作了装饰品,意义不大,但却浪费了国家很多建设资金,这是不符合勤俭建国方针的。据他知道,北京广播器材厂印制月历,一九六一年花了三万元,一九六二年花了二万多元。北京电子管厂一九六三年花了一万九千多元。这笔开支都用其他名目加进成本核算中去了。如果把这笔钱集中起来,我们国家就可多搞点建设。因此,他建议国务院能做出决定,禁止各单位印制月历送礼。
从群众中来的意见,国务院非常重视。国务院秘书厅人民来信来访处将樊敬先的意见,很快报告了有关的负责同志,并向北京的一些厂矿企业作了调查;调查后,国务院又召集中央有关部开了座谈会,具体地了解这方面的情况,证实樊敬先反映的情况和意见是对的。国务院立即采纳了这一项建议,并向中央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各省、市、自治区,发出不准在国内赠送日历、月历、年历的通知。通知中说:“这种作法不符合中央一再指示的勤俭建国、厉行节约的方针,违反中央、国务院不准送礼的规定。”为了制止这种不良风气,通知中还指出:“凡是为了赠给国内单位和个人的日历、月历、年历,一律不准印制,已经印好的一九六四年的这类日历、月历、年历,应该作价出售;印版已经制好而尚未开始印的,如果将来出售有困难,应该停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