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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护学生视力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卫生部等发布《中小学校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通知城市学校试行,农村学校参照试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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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0-13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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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护学生视力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卫生部等发布《中小学校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通知城市学校试行,农村学校参照试行
新华社十一日讯 卫生部、教育部等部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并随文发布《中小学校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草案)》。这个暂行办法(草案)将由各地城市学校试行,农村学校参照试行。
草案中规定:学校应把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指定一名校长或副校长负责,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开展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班主任应该把保护学生视力作为自己的职责之一,及时掌握学生视力情况;各科教师、保健教师、医务人员等应该密切协作,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注意减轻学生负担;每学期应制订保护学生视力的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保护学生视力的经常工作。
草案中指出,学生用眼卫生习惯不良是引起视力过度疲劳、造成近视的主要原因。因此,中小学校必须利用多种形式,经常反复地对学生进行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写字习惯,要求他们做到:读书、写字时姿势端正,眼睛与书本保持适当距离;看书、写字约一小时,要休息几分钟或远眺片刻;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过弱的光线下看书。
草案中规定:为了防止学生用眼过度紧张,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全面安排,布置作业要适量,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必要的休息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开展眼保健操,保护学生视力。学校还要经常向学生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使家长能积极配合学校培养子女正确的阅读、写字习惯,尽可能安排好家庭的学习环境。
草案中还规定,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要实行教师监督、家长监督、同学监督的办法,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视力保护工作。学生每学期要检查一至二次视力,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分析,研究视力减退发生发展的主要原因,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有其他眼病的,应该进行治疗。
对于学校的建筑、设备和其他方面,草案中也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草案对教室的人工照明、黑板和板书的规格以及教科书、课外读物和作业本的纸张和印刷,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个暂行办法(草案)是由卫生部、教育部、文化部、建筑工程部、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布试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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