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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光明日报》继续发表文章 进一步讨论生产价格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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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0-26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经济研究》《光明日报》继续发表文章
进一步讨论生产价格问题
最近,北京几个报刊相继发表文章,进一步讨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否存在生产价格问题。
《经济研究》第九期发表了戴园晨《评生产价格和平均资金利润率论》,第十期发表了张纯音、詹君仲《生产价格论的实质是取消计划经济》,《光明日报》经济学专刊第二四四期发表了林兆木、吴树青《不能把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硬塞到社会主义经济中来》三篇文章,对杨坚白、何建章等同志主张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着生产价格的论点提出商榷。
戴园晨在他的文章中指出,生产价格论者提出的核心问题,在于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应当是计划原则,还是利润原则?社会主义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应当是计划管理,还是利润评价?生产价格论者主张,在社会主义经济中,需要有一个比例于垫支资金的统一的赢利率(即平均利润率)来作为衡量的尺度,有了它才可以进行较为准确的经济核算和经济比较;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是每个企业必须达到的水平,超过平均资金利润率的就是先进企业,否则就是落后企业。戴园晨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社会主义企业的赢利已经属于《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的,为了执行种种社会职能而需要的各种扣除的具体形式。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资金和利润并无内在联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资金的增殖,社会产品不再当作资金的生产物来交换,因此,也就不存在等量资金获得等量利润的资本主义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资金利润率不是评价企业先进落后的合理标志;社会主义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是计划管理和计划考核,不能是利润评价;如果实施生产价格论者的主张,势必使利润成了自动调节器,代替了计划经济。
林兆木、吴树青在他们的文章中指出,杨坚白等同志歪曲马克思主义关于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有关原理,否认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和表现,而把它们说成是“以社会分工深化和部门联系密切为特征的社会化大规模经济”的产物。林兆木、吴树青认为,主张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运用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规律,实质上是把利润当作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力,要求把计划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在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规律的基础上。
张纯音、詹君仲在他们的文章中指出,平均利润率规律是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目的决定的,平均利润是通过部门间的竞争而实现的。没有竞争,没有资本的自由转移,利润率平均化的趋势不可能实现,价值也不可能转化为生产价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价格不能成为价格形成的基础。如果按照生产价格论者的主张,以利润作为考核企业管理的中心指标,用生产价格来改造现行价格体系,非但不能起到生产价格论者所说的
“积极作用”,反而会把平均利润率规律变成社会主义基本建设投资的调节者;会使利润成为企业经营的目的,鼓励企业追求由于客观原因,而不是由于自身努力所获得的利润;会在选择投资方案时不考虑国家的政策,被资金利润率大小所支配;会把有计划、有步骤的国民经济技术改造过程全盘打乱。可见,生产价格论实际上是与计划经济针锋相对的“理论”,是一种经济自由化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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