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崭新的关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0-29
第2版()
专栏:短评

崭新的关系
国营农场同相邻的公社和生产队,应当是什么样的关系?毫无疑问,只能是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阶级弟兄之间的关系。
二十团农场同乌苏县东风公社车排子大队亲密团结、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消息,读来感人。这种崭新的关系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呢?当然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应当承认,起决定作用的是国营农场。我们这样说,不光是因为国营农场的生产规模大,设备好,人力物力比较充足。更重要的是,国营农场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农场的干部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农场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从社会主义整体利益出发,有责任帮助社队干部搞好工作,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同时也在技术上、人力物力上给以必要的支援。
有一些同志认为,国营农场只要搞好本身的工作就很好了。它只要以巨大的生产规模,日益增加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等等显示出来的优越性,就可以起“示范作用”,吸引周围群众的关注,鼓励农民搞好生产。因此,对相邻社、队的情况,可以不去关心;甚至对别人发生的困难,视而不见。这实际上是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旧的思想意识的反映。正确的态度,应当象二十团农场和其他一些农场一样,既用自己的生产示范作用影响和教育周围农民群众,也在生产和生活方面,随时随地关心相邻的社、队,把广大农民看作是自己的朋友,把贫农下中农看作是阶级兄弟,与他们“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把他们的成就看作是自己的成就,把他们的困难看作是自己的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十团农场的同志,在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提出的“为各族人民大办好事”的号召下,正进一步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更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许多支援人民公社的活动,以加强军民联系,发展场社协作,增进民族团结。这些活动在政治上经济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值得所有国营农场的领导同志思考学习。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