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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总统选举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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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1-04
第4版()
专栏:

美国的总统选举人
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选举于十一月三日举行。这一天,美国选民并不直接投票选举总统,而是选举由民主党和共和党提出的总统选举人,然后由总统选举人投票选举总统。
美国的这种选举总统制度为资产阶级两大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操纵选举提供了便利。
提出了总统候选人的政党,还要按州提出自己的总统选举人名单。每州总统选举人的数目与各该州选进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等。美国每州可选举国会参议员两名,五十个州共选一百名;按人口比例选出的国会众议员共四百三十五名;一九六一年起生效的宪法第二十三条修正案规定,首都华盛顿所在的哥伦比亚行政区可以选派三名选举人。因此,今年大选时,根据两党按州各自提出的总统选举人名单,将一共选出五百三十八名总统选举人。总统候选人必须获得过半数即二百七十张以上的总统选举人票,才能当选为总统。
美国选民只能就总统选举人名单进行投票。获得相对多数选票的名单,就是胜利者,全部选举人票归于提出这个名单的政党。比如在某州,民主党总统选举人名单获得三十万张选票,共和党二十九万九千张,那么,民主党就是胜利者,全部选举人票就归于民主党。
总统、副总统是在由总统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会议上选出来的。按照惯例,总统选举人必须投票选举选派他为选举人的那个政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因此,不待“选举团”投票,总统选举结果就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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