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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曹房大队一队对一次“额外收入”展开争论 贫农挺身维护国家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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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1-20
第1版()
专栏:

胡曹房大队一队对一次“额外收入”展开争论
贫农挺身维护国家利益
不久前,这个队交售稻谷,粮站误开单据,多给价款。陈锦林等不顾一些人的反对和讽刺,坚决主张把单据送回粮站改正,获得胜利
最近,在我们这里普遍传诵着一件贫农社员维护国家利益的动人的事情。
在今年早中稻入库的时候,我们广济县花桥区丰收公社胡曹房生产大队第一生产队的一部分社员,挑了一千五百多斤稻谷到花桥粮站去交售。当时,因为卖粮的社员很多,粮站收购人员在忙乱中,不慎将这个队的一千五百六十三斤谷错写为五千五百六十三斤,并按这个数目记了账,发给他们到银行去领取售粮价款四百六十一元七角三分的单据,实际上多给了四千斤稻谷的价款三百三十二元。
卖粮回来后,一些坏分子和富裕中农认为这是“额外收入”,积极主张把可以多得的钱和少交售的粮都分掉。富裕中农陈火映、陈树金说:“财已到手,如果不要,就是呆子。我们何必当个呆子?”贫农下中农知道这件事后,极力反对分粮款。贫农陈锦林一再提醒生产队长陈有法,要他正确处理这件事,保护国家财产,并建议将粮站给的售粮凭证退还给花桥粮站改正。队长陈有法看见社员中对这件事的意见不一致,就没有及时处理。一部分富裕中农听说这笔钱不分给社员,听说还有人主张把单据退还给国家粮站,就更加不满。富裕中农陈锦香说:“俺队人心不齐,有人胳膊肘向外拐。”伪保长的儿子陈巨容在群众中说:“这是捉到手的鱼,吃到嘴里的肉,再不吃到哪里去找?”
三天后,贫农陈锦林看见队长还没有将售粮凭证送还给粮站,心里很急。他记起前段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工作组的同志说过:“今后一切有关政策、思想、阶级斗争的事,贫农下中农都要管。”他想:眼前这件事,如果我不管,万一队长听了那些坏分子和富裕中农的话,将粮和钱分了,国家岂不就要受到损失吗?这件事,我不管到底,就对不起党。因此,他不顾一些人的讽刺和反对,一而再、再而三地要队长将售粮凭证退还给国家粮站。
陈锦林从几次的谈话中看见队长对这件事还有些犹豫不决,他又去找公社妇女主任刘菊花同志(驻队干部),找大队党支部书记伍炎生。伍炎生同志知道这件事后,及时表扬了陈锦林,批评生产队长陈有法思想不明确,立场不坚定,作事不果断。在社员大会上,多数贫农下中农社员都支持陈锦林,大家批评了那些要分粮分款的坏分子和富裕中农,并决定由记工员陈敏生立即把开错的售粮凭证退给花桥粮站改正。
湖北省广济县花桥粮食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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