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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坊”的副产品怎样分配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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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1-20
第2版()
专栏:

“四坊”的副产品怎样分配好?
过去,宜良县各公社生产队把“四坊”副产品按工分和养猪多少分给私人,其结果是便利了少数上中农;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听取贫农下中农意见,改变了分配办法,结果发展了集体养猪,支持了农左下中农社员养猪,对集体生产和全体社员大有好处。
本报昆明十九日电 云南省宜良县各公社生产队听取贫农下中农的意见,运用集体副业的“四坊”(粉坊、酒坊、磨坊、豆腐坊),支持生产队集体养猪和扶持贫农下中农社员养猪。全县各公社生产队集体饲养的猪,已比去年年底存栏数增加了八倍,贫农下中农社员私人养猪也日益增加。
宜良县是云南省的粮食主要产区之一。近几年来,粮食连年稳定高产,为开办“四坊”、发展养猪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过去由于有些社队干部对发展集体养猪和扶持贫农下中农社员养猪不够重视,把“四坊”里的粉渣、糠糟和农副产品,绝大多数都按工分或养猪多少分给了私人。结果,个别上中农因为得工分多、养猪多,就分得多,而贫农下中农社员就分不到或分得很少。采取这种做法,从表面上看,似乎养猪事业发展得很快,但是实际上只是个别上中农养得多,只利于他们个人发家致富,而集体养猪和贫农下中农社员养猪却很少,对发展和巩固集体经济不利。
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根据广大贫农下中农社员的意见,改变了过去的那种做法。各生产队的“四坊”都以积极支持发展集体养猪和扶持贫农下中农社员养猪为主,把“四坊”里出的粉渣、糠糟等副产品,一半作为集体饲养猪的饲料,一半按养猪户分给社员。开始时,这个做法遇到了一些养猪多的上中农社员反对,他们说:集体养猪不如私人养猪好,一无厩,二无饲料,三要赔本。贫农下中农社员就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逐一地说服了他们。古城区胜利公社小张营第二生产队的贫农下中农社员和这个队的上中农社员算了三笔账:一、队里粉坊有两盘磨,仅以一盘磨计算,每天至少可以磨五十公斤蚕豆,为国家加工粉丝,一年纯收入就可以达一千五百元以上。不仅解决了集体养猪的资金来源,而且粉渣还可以作猪饲料;二、一盘磨的粉渣可以饲养十五头猪,养肥后卖出,可以得纯收入五百多元,一点也不赔本;三、一头猪一年可以积厩肥五十担,十五头猪的厩肥可以施五十亩稻田,平均每亩可以增产八十至一百斤粮食。不仅不赔本,而且养猪肥田,促进了粮食生产,粮食增产了,反过来又可以多养猪。经过算账以后,原来不同意发展集体养猪的个别上中农社员,也同意集体养猪了。经过社员同意,队里新盖了三间畜厩,买回二十二头猪,用一盘磨的渣水喂集体饲养的猪,另一盘磨的渣水按养猪户分给社员私人。同时,队上又帮助几户从来没有养猪的贫农下中农社员养起了猪。
集体养猪数量的增加和社员养猪户的扩大,对促进农业生产,巩固集体经济和改善社员生活,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永新公社段官村九个生产队,集体饲养和私人饲养的猪,平均每户已达到三头。这样再加上一部分大牲畜厩肥,今年全村一千六百多亩耕地的施肥量就比去年增加了三分之一多,出售给国家的商品猪,平均每户达一头多,贫农下中农社员由于养了猪,生活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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