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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市场”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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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1-22
第4版()
专栏:国际知识

“共同市场”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共同市场”原名“欧洲经济集团”,成立于一九五八年,参加的国家有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因此,又称“六国共同体”。它是西欧大陆国家为加强自己经济实力,垄断西欧市场而组织的一个排它性的关税集团。
共同市场对外实行统一关税,对内则逐步降低和取消关税以及一切贸易障碍。由于“共同市场”具有在经济和政治上排斥美国和英国染指西欧大陆的意图,所以,美国和英国都力图拆散“共同市场”,冲破它的关税壁垒。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又称“小自由贸易区”,成立于一九五九年,是英国为了同“共同市场”六国对抗而建立的贸易集团,参加的国家有英国、丹麦、挪威、瑞典、瑞士、葡萄牙和奥地利七国。这个联盟自成立以来,一面按照“共同市场”国家的做法降低内部关税,减低关税税率,同“共同市场”对抗,一面又表示愿意同“共同市场”国家谈判,以便迫使对方在关税问题上作出让步。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集团对外不实行统一关税,因此,它没有“共同市场”国家那样强烈的保护色彩。但是,由于它在本集团内部实行大幅度减税,就使外部竞争者,例如美国,处于不利地位。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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