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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买卖要有阶级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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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4-12-06
第2版()
专栏:

做买卖要有阶级观点
不久前,我到河北省宁津县去了一次。虽然正当农忙季节,但是,沿途的集市上赶集的人非常多。比较大的村镇每隔五天就有一个集日,附近的社员都到集上来买东西。
为什么在农忙季节,这里赶集的风气还这样盛行呢?我对这件事作了一些调查,发现这里的不少供销社都很热心于赶集卖货,主动下乡送货的较少。这里有的基层供销合作社门市部,为了赶集,专门组织了赶集班子。他们套上大车,带上日用百货、油盐酱醋,几乎天天轮流到各个村镇去赶集。有的供销社门市部,干脆把门关起来,所有的营业员都到集上去卖货。这样一来,这些地方的社员群众连买盐买灯油等日常必需品都得跑到集上去了。广大社员,尤其是贫下中农社员,对供销社这种做法很不赞成,因为它影响了农业生产。
这些供销社所以重视赶集,轻视下乡送货,原因很多,如嫌下乡送货麻烦、劳累等等。但根本原因是没有明确树立起为政治、为生产、为群众服务这个社会主义商业工作的基本观点,而是单纯追求营业额。有的供销社“六好”职工“五好”商店(社)的竞赛评比条件中,第一条就规定:“营业额超额完成的好”,营业额是怎样超额完成的,却不去过问。这种做法就助长了部分职工热中于赶集的思想。宁津县保店供销合作社有个黄镇分销店,从一九六三年以来,月月超额完成营业计划,月月得红旗,而这个分销店的三个售货员也以赶集积极出名,常常是十天赶十个集。他们负责供应的十个大队、十多个村的送货业务,却没有人管,群众意见很大。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开始解决。
当然,集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物资的集散地,供销社是应当去占领这个市场的。但是,一味去赶集卖货,把赶集卖货当成唯一的经营方式,不重视送货下乡,这就不恰当了。
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引起有关领导方面的注意,有些供销社(如保店供销社)已经基本上纠正过来,加强了送货下乡的工作,制定了定村、定人、定时送货下乡的制度,保证了大部分社员需要的日用必需品不用出村就可以买到,这种做法受到了社员,尤其是贫下中农社员的热烈欢迎。但有些供销社还没有这样做,建议有关领导部门重视这个问题,继续予以解决。
天津市 史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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