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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摔坏腿是否该领抚恤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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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06
第2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因公摔坏腿是否该领抚恤粮?编者同志:
过去在抗日战争时,我在后方交通站工作,因跑敌情将我腿跌伤,后经行署批准退伍,并给开三等残废证,但回家后向政府领了几次,曾说不是战斗负伤的,不发残废粮,这事情不知应怎样办?请答复一下。
永年县三区韩庄韩太的韩太的同志:
你在交通站工作,因跑敌情将腿跌伤,这是因公残废,可持你的残废证到县政府领抚恤粮(但不得领荣誉金),县政府不发给你是不对的,不过在新规定未颁发前,县政府还应按旧的规定发给你抚恤粮。待新的条例颁布后,再依新的条例执行。     华北人民政府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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