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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的结合是通过矛盾斗争实现的——批判“合二而一”论者在社会主义工农业关系上的谬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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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1-07
第5版()
专栏:学术研究

工农业的结合是通过矛盾斗争实现的
——批判“合二而一”论者在社会主义工农业关系上的谬论
苏绍智
杨献珍同志通过艾恒武、林青山的文章,抛出他的“合二而一”论的时候,把工业和农业的关系举出来作为“合二而一”的论据。
姚伯茂在他为杨献珍辩护的文章中,进一步发挥了这个观点。说什么工业和农业的矛盾是“以同一性为主的矛盾”。说什么工业与农业之间矛盾斗争的结果,并不是一方“消灭”、“战胜”、“克服”另一方,而是“合二而一”。
杨献珍同志否认社会主义制度下,工农业之间有矛盾和斗争;姚伯茂在字面上承认工农业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实质上否认有矛盾和斗争。他们只看到结合,看不到斗争。二者是“一丘之貉”。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农业关系究竟是不是“合二而一”的呢?
显然不是。
农业和工业是国民经济中两个主要的生产部门。它们互相依赖、互相制约。只有把二者正确地结合起来,才能够使社会主义生产迅速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一书中早已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所采取的革命措施之一就是:“把农业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差别逐步消灭。”①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也指出:在全国胜利的局面下,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这时,“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②
问题是社会主义社会里,工农业的结合是怎样实现的。是通过对立面的“合二而一”呢?还是通过对立面的斗争呢?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私有制的消灭,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对抗消灭了,但是矛盾还存在。要实现工农业的正确结合,就必须进行斗争,解决矛盾。
解放以来,我国工农业之间的关系的发展变化就是明证。
我国在完成了土地改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以后,一个最突出的矛盾就是小农经济限制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工业的发展。怎样才能克服这个矛盾,使工农业正确地结合起来呢?
小农经济由于规模狭小,经营分散,不能合理使用劳力、土地和生产工具,无力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式农具,无力抵抗自然灾害,因此,要实现农业的不断扩大再生产是不可能的。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小农经济愈来愈不能满足城市居民和社会主义工业对粮食和原料日益增长的需要,不能为工业提供日益扩大的国内市场和国家工业化所需的大量资金。而且小农经济中不断产生资本主义。因此,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出路就在于对小农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农业合作化,把小农经济变成社会主义的大农业。
农业合作化是一次深刻的革命运动。被打倒了的地主和富农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对农业合作化运动采取敌对的态度。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比较严重的富裕农民对于农业合作化有很大的抵触情绪。毛泽东同志指出:“农业合作化运动,从一开始,就是一种严重的思想的和政治的斗争。”③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胜利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向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同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粉碎地主富农的进攻下取得的。所以,通过农业合作化克服工业与农业之间的矛盾,首先就表现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斗争。
农业合作化运动还表现为正确和错误两条路线的斗争。
例如,在农业合作化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合作化和农业机械化的关系上。有些人认为只有实现了农业机械化才能实现农业合作化,因此,他们认为工业化的速度可以快些,农业合作化则不必同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应当慢慢来。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指出,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的相互促进作用,必须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同时,适应于工业化的需要,积极地实现农业合作化。在农业合作化和农业机械化的关系上,由于大量的农业机械,只有在农业已经实现了合作化,有了大规模的经营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使用,或者才能大量的使用,所以必须先实行农业合作化,然后才可能实行农业的机械化。我们用毛泽东同志的正确理论武装了自己,克服了错误理论,使我国能够在还没有大量农业机器的条件下,不失时机地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毛泽东同志指出:“合作化完成了,这就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同个体农业经济之间的大矛盾。”④我国的工农业在新的基础上结合起来了。这种新的结合是通过对立面的尖锐复杂的斗争取得的,既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也有正确和错误两条路线的斗争。在斗争中,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道路“战胜”、“克服”了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道路;正确的路线“战胜”、“克服”了错误的路线。在这个斗争中,农业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小农经济被改造为集体经济,小农经济在斗争中被“消灭”了。
请看,这难道不是一方“战胜”、“克服”以至“消灭”另一方吗?难道是没有矛盾斗争的“合二而一”吗?
杨献珍同志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期间,宣传“综合经济基础论”,要把社会主义大工业和小农经济“合二而一”,实际上就是反对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合作化完成以后,农业和工业之间是否就不存在矛盾了呢?新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合作化为农业现代化打开了宽广的道路。农业对工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工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机器设备、化肥、农药等。只有使工业适应农业发展的新的需要,才能解决这个矛盾。在一九五五年,当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出现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就预见到这一点。
毛泽东同志说:“这件事(指一九五五年下半年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引者按)告诉我们,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这件事告诉我们,中国工业化的规模和速度,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事业的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已经不能完全按照原来所想的那个样子去做了,这些都应当适当地扩大和加快。”⑤
这就是说,农业合作化实现以后,工业和农业在新的条件下仍然是“一分为二”的,要使农业和工业在新的基础上结合起来,对工业方面提出的要求是要加速完成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扩大和加快工业化的规模和速度。
很明显,加速完成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能不经过尖锐复杂的斗争。既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也有采取什么样的方针、政策那样的正确与错误两条路线的斗争。这是无须多说的。
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工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农业合作化完成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完成了,工业和农业之间是不是就没有矛盾了呢?
仍然是有的。
这时,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是不同的。由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我国的工业主要是用机器装备起来的大生产,生产技术比较先进,劳动生产率比较高;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虽然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农业主要还是以手工劳动、畜力劳动为主的规模不大的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劳动生产率比较低。不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在机械化的工业和手工劳动的农业这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必须从技术上改造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要迅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毛泽东同志关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思想,必须把工业转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为农业提供足够的、技术日益进步的装备和其他生产资料,使那些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工业既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又成为农业生产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样,工业渗透到农业里面去,在为农业服务的同时改造农业,经过长期的努力,逐渐使农业在生产技术上日益接近工业,以至最后消灭工业和农业的差别,使二者达到更高的结合。要实现这个最终目标,是不能没有斗争的。
在发展的比例关系上,工农业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工业和农业的比例关系,事实上是一个平衡——不平衡——平衡的发展过程,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经过斗争,平衡被打破了,转化为不平衡;不平衡经过斗争,得到克服,又转化为平衡。通过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工农业不断向前发展。可见,在发展的比例关系上,工农业的结合,不是一个“合二而一”的过程,而是一个“一分为二”的矛盾斗争的过程。应该根据什么原则来安排,才能使得工农业发展保持正确的比例关系呢?这里也存在着正确和错误两条路线的斗争。
有人片面地强调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意义,要求降低农业的发展速度。他们认为既要迅速地发展工业,就必须把人力、物力、财力尽量投到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中去,甚至把发展农业的必要资金,也用来增加工业的积累。他们认为只有等到工业大量提供农业机械化的装备之后,才有可能解决农业落后的问题。
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则指出,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是: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这一方针是依据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这一客观经济规律,总结我国建设的经验制定的。这一方针认为,人们应该按照正确的比例来发展工农业,农业发展了,不仅可以保证工业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粮食和原料,而且可以更多地积累资金,提供更广大的工业市场,从而推动工业的发展。同时在工业和农业的关系上,既要保证它们同时并举,又要保证工业的主导作用,发挥基础工业支援农业的作用,推动农业更快的发展。毛泽东同志指出:“农业和轻工业发展了,重工业有了市场,有了资金,它就会更快地发展。这样,看起来工业化的速度似乎慢一些,但是实际上不会慢,或者反而可能快一些。”⑥这是一条从根本上保证工农业按比例发展并加速实现工业和农业现代化的正确路线。
第一种意见违背了客观规律,片面地发展重工业,忽视了农业。其结果,工业虽然在短期内发展得较快,但是,农业的发展就会很慢,农业对粮食和原料的供应就势必跟不上去,就会拖住工业的发展,使得工农业的比例失调,工农业的发展都受到阻碍。这是一条错误的路线。只有经过斗争,使正确的路线“战胜”、“克服”错误的路线,才能使工业和农业达到正确的结合,得到迅速的发展。
在工农业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后,工业和农业在所有制发展水平上仍然是不同的。农业主要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工业主要地属于全民所有制。这两种所有制之间不可能没有矛盾,两种所有制的并存不能是“合二而一”、永恒不变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长期并存下去,会愈来愈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生活对农业生产的不断增长的需要,不能充分满足工业对原料的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要满足这种需要,就不能不解决两种所有制的矛盾,不能不把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不能不在全国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来统一计划全国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和分配。这就需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觉悟程度的提高,经过长期的努力,来逐步提高集体所有制的公有化程度,逐步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我国的人民公社就是能够满足这种需要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大家知道,在我国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既充满了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也充满了正确和错误两条路线的斗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实现工农业的结合,绝不是工业和农业两个对立面的简单的结合、“溶合”、“合二而一”。在工业和农业之间,有所有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矛盾,也有比例关系上的平衡不平衡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里工业和农业的结合,是一个不断的矛盾斗争的过程,这种斗争既有两条道路的斗争、两个阶级的斗争,也有正确和错误两条路线的斗争。我们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以及每一个时期的具体政策措施都是依据“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制定的。杨献珍同志宣扬工农业结合是“合二而一”,是和党唱对台戏,是为他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资产阶级效劳的目的服务的。
注①《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第四二○页。
②《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第一四二八页。
③《严重的教训》一文按语。《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第一二三页。
④《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第十六页。
⑤《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
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第三七页。第五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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