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罗哈斯报道巴西著名律师关于巴西当局无理判决的答问 对中国人员的指控既无人证物证也无法律根据 整个审判是美帝指使和蒋帮参预下的卑鄙勾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1-08
第4版()
专栏:

罗哈斯报道巴西著名律师关于巴西当局无理判决的答问
对中国人员的指控既无人证物证也无法律根据 整个审判是美帝指使和蒋帮参预下的卑鄙勾当
新华社七日讯 圣地亚哥消息:曾经到里约热内卢采访巴西军事法庭对九名中国人员非法审讯的智利记者罗宾森·罗哈斯引巴西律师协会的知名律师的话说:巴西军事法庭对九名中国人员的指控是既没有人证也没有文件性证据和现场证据;同时,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这些巴西律师还揭露了美蒋特务自始至终都参预了捏造假证据来诬陷中国人员的卑鄙勾当,并且指出,巴西军事法庭横蛮地判处中国人员徒刑是听命于美帝国主义的。
罗宾森·罗哈斯的这篇报道写道:在巴西军事法庭判处九名中国公民徒刑之前,本记者提出了一些问题,要求巴西律师协会给予解答。但是,被我访问过的这个组织的成员都要求我不要公布他们的名字,他们说:“因为不管我们向国外报纸发表什么意见,都有可能被独裁政权认为是颠覆分子。”虽然我不能透露回答我问题的律师的名字,但我可以肯定,他们当中有两三位是巴西最有名望的人。
下面便是问题和答复:
问:巴西军事法庭是以什么罪名控告这九名中国人员的?
答:他们被控告违反巴西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五条。第二条说:“凡图谋依靠外国、或外国或国际性组织援助或津贴来改变宪法规定的政治社会秩序者,其首恶得判处十五年到三十年徒刑,其余代理人得判处十年到二十年徒刑。”第二十五条说:“凡在我国领土上策动建立或维持从事间谍活动的特务机构者,得判处八年至二十年徒刑。”
问:原告(指巴西军事当局,下同——编者注)有何证据?
答:没有任何证据。既没有人证,也没有文件性证据和现场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中国人或被告巴西人负有罪责。
问:博希斯上校(巴西瓜纳巴拉州政治社会保安局局长——编者注)断言属于中国人的那封信件(指美蒋特务机关伪造的所谓一个中国人从瑞士伯尔尼寄给在巴西的一位中国人员的“信件”——编者注)是真的还是假的?
答:辩护律师们业已证明,这封信不能作为起诉文件,因此它被收入审讯卷宗是完全非法的。第一、政治警察只是在被告遭到逮捕一个月之后才发现这封信的。第二、没有可信赖的证人可以保证这封信是在中国新闻记者王唯真的汽车里找到的,是藏在手电筒里、在那里放了一年之久,因为这封信注明发自一九六三年三月,而政治警察断言是在一九六四年四月发现的。这是难以想象的,假如这封信是真的,那么,信中既然没有任何机要,也没有任何原因阻止立即销毁,被告为什么保藏一年之后而不加以销毁呢?第三、事实很明白,美国大使馆和福摩萨(指台湾蒋介石集团——编者注)大使馆在此案中一直同政治警察和军事当局不断保持接触,我们确信这封信是在福摩萨(指台湾蒋介石集团——编者注)大使馆捏造出来的。第四、这封信里出现的巴西人的名字大可以怀疑是政治警察局向捏造者提供的名字,因为其中有些人在一九六三年三月还默默无闻,而是几个月之后才成为新闻人物的,例如巴西利亚军士普列斯特斯·德保拉(关于这个人名,伪造信中也露出了破绽。据这位被告的巴西军士在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军事法庭上申辩,他的名字是安东尼乌·普列斯特斯·德保拉,而假信上却写成保罗·普列斯特斯。——编者注)。总之,可以肯定,作为检察官起诉基础的这封信是假的。
问:有什么法律根据指控中国人员“进行颠覆活动”?
答:没有法律根据。警察当作证据拿出来的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持有的小册子、书籍和杂志。而且,提出起诉的是政治社会保安局,这是一个腐败透顶的政治警察机构,全巴西都知道它是仅仅为了人身报复而捏造事实和证据、逮捕无辜公民的老手。
问:政治警察真的曾对中国人员施刑逼供吗?
答:两位中国新闻工作者曾经受到政治警察的拷打,逼他们在说什么自己在巴西负有间谍使命的供词上签字。王唯真和鞠庆东受了电刑,他们还受到了燃着的香烟头的烧伤。贸易工作人员王治也同样受了刑,逼他在承认福摩萨(指台湾蒋介石集团——编者注)大使馆的臭名远扬的捏造信属实的文件上签字。这些刑罚都是背着公众暗地里干的,巴西报纸都不敢公开报道。同样,巴西军事当局也不让巴西和外国记者向中国人员采访,这大概是为了避免把刑讯的事实在世界上传开来。
问:被告辩护律师的辩护以什么为基础?
答:辩护的任务是极为艰巨的。因为原告没有出示任何证据,显而易见,此案是统治巴西的独裁政权精心策划的一起审讯案。对这一案件进行辩护本是极为容易的,因为被辩护者显然是无辜的。但是辩护者的悲愤之处在于知道被辩护者无论如何总是要被判处徒刑,因为正如首席辩护律师苏布拉尔·平托所说那样,所有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出丑剧而已。
问:中国人员在自我辩护时说些什么?
答:中国人员解释说,他们在巴西的使命是行使记者、应古拉特政府要求建立贸易代表处人员、中国工业和贸易产品展览会筹备人员和购买棉花的商人的使命。他们还说,他们同所受到的控告毫无关系。中国人员还抗议对他们施加的刑罚。
问:根据巴西现行法令,中国人员应否得到释放?
答:假如巴西法令得到卡斯特卢·布朗库政权的尊重,那么中国人员不仅应该受到释放,而且根本就不应该受到逮捕。
问:这一案件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政治案件吗?
答:辩护律师的悲愤之处在于,他们知道中国人员根本无罪,但是他们一律要判刑,因为这不是司法案,而是政治案。巴西政府需要保持它的威信不受损害,为此它需要对绝对无辜的中国人员加以判刑。今天我们的国家是按照美国大使的命令行事的。因此可以毫不犹豫地认为这是一桩政治案件,因为中国人员之所以被逮捕,无非由于他们是共产党人,而这次政变发生的借口就是什么拯救巴西免受国际共产主义威胁,虽然我们都知道这只不过是要把巴西奉送给美国人的借口罢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