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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有私养”的办法 扶持贫农下中农养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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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1-14
第2版()
专栏:来信

用“公有私养”的办法 扶持贫农下中农养猪
黄岩县界牌公社高峰大队,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采取公有私养的办法,扶持贫农下中农社员养猪,使他们家中的辅助劳力能多投工,增加收入。
这个大队在发动社员讨论采取公有私养办法扶持贫农下中农养猪时,大多数社员热烈赞同。第五生产队贫农社员陶元福说:“有些贫农下中农社员家庭人口多,劳力少,生活困难。如果队里帮助他们养上猪,就可以增加一些收入。”第六生产队贫农社员陶岳来说:“贫农下中农社员生产上有困难,好象是走社会主义道路中途遇了河,队里扶持他们,正是给他们搭桥。”
通过讨论,提高了干部和社员的思想认识,第八生产队社员陶开云说:“建设社会主义,要大家出力才行。队里扶持贫农下中农养上猪,不讲别的,一只猪养八个多月,就能给队里增加栏肥三千五百斤,够施二亩田。”
大家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后,落实了扶持贫农下中农养猪的计划,并实行了定重量、定肥料、定饲料、定稻草、定工分、定责任的“六定”责任制。
浙江黄岩 叶朝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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