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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才能真正“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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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1-18
第1版()
专栏:工人来信

“合理”才能真正“合法”
我们不是反对“法”,我们只是要“法”和“理”统一起来,“法”应当根据“理”来订。“理”就是毛泽东思想,就是总路线精神
我在长辛店机车车辆工厂修理机车快三十年了。我深深感到旧的机车检修规章太多、太细、太死,既限制工人的积极性,又不一定保证修理质量。
就说修理机车车架吧。机车进厂修理时,工人们要进行车架调整。规程规定左右之差不得超过三毫米,超过规定半毫米就不行。半毫米,比头发丝稍粗一点点,在十几米长的车架子上,根本不会影响质量。可是超过了,就得重做,不重做,验收员就说违章。为了调整这半毫米之差,七八个人连干几天,再把车架子烧红调整。大家知道,车架每烧一次,质量就差一些。旧规程就是这样,它宁可让十八米长的车架子的质量受到影响,却不放松这并不影响质量而多出的半毫米!
毛主席教导我们,要大规模建设,就要全面持久地厉行节约。旧规程对待毛主席的教导是背道而驰的。例如,它规定,机车大修时,锅炉的五块钢板中如有四块需要更换,那么其余的一块,即使质量再好也要更换。说不全换就会影响质量。实际哪有这么一个道理啊!规程就是把质量和材料消耗对立起来,要质量好,就要用新料,好象只有新料才能使机车达到高质量。就这样,不知有多少好锅炉钢板根本没有到限度就被换了下来,白白地浪费掉了。我们眼瞧着真心疼啊!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有的同志就是只求合法不求合理,抓住烦琐规程不放,硬要我们工人也跟着只讲合法,不讲合理。按照我们工人的意见,这样的规程早该改革了。
我们不是反对“法”,我们只是要“法”和“理”统一起来,“法”应当根据“理”来订。“理”,就是毛泽东思想,就是总路线精神。也就是说,任何规章制度,都必须符合毛泽东思想,符合总路线精神。
现在,一个合乎我们工人心意的新的机车检修规程订出来了。这个规程简单明了,看得懂,也好记,使我们从形式主义的烦琐的规章条条中解放了出来。
新规程虽然条条少了,我们却感到要求严了,责任大了,工作更好干了。因为它只对修什么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质量有规定,至于采用什么方法去修好机车,都交给我们生产工人根据具体情况解决。这说明新规程是充分信任我们工人,真正依靠我们工人的。大伙都说:我们要以国家主人翁的劳动态度和责任感来对待每一个部件,把机车修得更快,质量更好。
长辛店机车车辆工厂机车车间铆工
宁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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