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刘主席周总理和奈温主席相互致电 热烈祝贺中缅友好条约签订五周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1-28
第1版()
专栏:

刘主席周总理和奈温主席相互致电
热烈祝贺中缅友好条约签订五周年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 刘少奇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今天打电报给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革命政府部长会议主席奈温将军,对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表示最热忱的祝贺。电报全文如下:仰光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缅
甸联邦革命政府部长会议主
席奈温将军阁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的时候,请阁下接受我们最热忱的祝贺。
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我们两国的友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十分满意地看到,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年来,我们两国的睦邻和友好关系获得了更大的发展,两国的经济和文化联系更加密切,两国人民的“胞波”情谊更加巩固。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友好合作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为加强亚非团结和保卫世界和平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阁下,我们愿意借此机会重申,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坚决遵循条约的规定。我们完全相信,在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缅两国的亲密友谊和友好合作关系必将更加发展和巩固。
祝中缅友谊万古长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 务 院 总 理
周恩来
一九六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于北京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 刘少奇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今天收到了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奈温的电报,祝贺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电报全文如下: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先
生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
恩来先生阁下
在缅甸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签订五周年的时候,我很愉快地向阁下和中国政府和人民转达缅甸联邦政府和人民以及我个人的亲切问候和真诚而良好的祝愿。
这个条约雄辩地证明我们两国人民要求进一步发展和加强我们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的决心。它为发展睦邻关系和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友好合作提供了极好的基础。
在期待着我们两国之间的友好睦邻关系进一步加强的同时,我们缅甸愿借此机会重申我们坚守条约中的原则和目标。
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
奈温
一九六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于仰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