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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私商贾林等侵犯工人福利 市政府予以严重警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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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13
第2版()
专栏:

  邢台私商贾林等侵犯工人福利
 市政府予以严重警告
【太行电】邢台市政府与职工会最近召开劳资座谈会,解决该市某些资方无理侵犯工人合法权利的事件。该市资方侵犯工人正当利益的行为,有西成、善兴诚两私营烟店非法解雇的行为。西成烟店工人童理昌是工会小组长和本街户籍组长,在工会工作中表现很积极,该店代理经理贾林对童十分不满,常常无理打骂童理昌,想将童解雇了,但童在厂内作工表现甚好,找不到借口,遂即利用工人王玉念与童不团结的空子,从中挑拨,扩大是非,用借刀杀人的办法策动王将童打走。有一次王玉念将童打得两眼青肿。去年在劳资协商重定工资时,童理昌曾自觉执行政府的劳资两利政策,自动将工资降低,并与厂方立过合同。但是贾林却不按合同办事,私自将工资再行降低。善兴诚烟店东家与经理,在一九四六年反奸清算中全部逃亡,该柜生意由街公所派人代管。去年退补工商业后,由东家之一的武兴诚接受。武接受后,强调代管时的店员不会做买卖,便将代管时期的经理店员全部解雇。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代管时期内,由原来资金的一千四百万元增至五千万元。虽经政府和职工会的调解,结果还是解雇了四个。在解雇这四个工人时,工人所应得的廿四天的工资,资方却只付了廿天的工资。这些非法行为都在大会上被工人一一揭露,开始有些资方还不愿承认,但事实俱在,无法强辩,最后便都承认了。当场市府朱秘书即提出解决办法说:西成、善兴诚两烟店破坏合同,打骂工人,挑拨是非,都是非法行为,本应受到严厉处分,但因初犯,政府本教育精神,以促其改正,特从宽处理,给予贾林以严重警告,非法减低的工资,要很快如数补发。资方应保证今后再不重犯(善兴诚无故解雇的工人及少发的工资不知是否同时解决?编者)童理昌当即在会上表示态度说:“如贾林能改正错误,遵守民主政府劳资两利政策,我一定还要好好干。”中共市委张华发言说:去年为了发展工商业,政府曾主动的提出修正某些过高的工资,这是从劳资双方利益出发的,但有些商店、工厂不管工资实际高低与否一律下降,甚至有些资方不明大义,便趁机报复,无故解雇工人,侵犯工人的合法利益。今后必须贯彻劳资两利的政策,确定保护工人、店员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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