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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坑村铁业有基础 需设供销社帮助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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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15
第2版()
专栏:

  任家坑村铁业有基础
 需设供销社帮助发展
【本报讯】冀南衡水五区任家坑村铁业有良好基础,但尚须加强组织领导帮助其发展。现全村铁炉十六座,每炉三、四人不等,共六十四人工作,专制炮、刀、斧、锯、镰、锄、锹、镐等农具。每年春、夏、冬三季农闲时开炉。该村铁炉虽属副业生产,却为部分村民主要收入。如去夏打镰两月,每人即赚小米千斤左右。如市价平稳,平均每人每天约可收入一斗小米。产出成品除顾主直接来村购买外,大部为附近商人、小贩抢挑、推车行销周围数百里的安国、邢台、临清等地。铁货原料的各种烂铁,由小贩到各处搜集或向本村购买。全村人口四分之一靠贩卖铁货或烂铁为生活补助。专靠贩卖铁货为生者即十一户之多。
该村铁炉经营均采取合作方式,主要靠彼此心投意合,如炉主任学荣的铁炉四个人,他兄弟俩加上任凤辉、丁文兴两人,做工九天轮流一遍,给每人各做两天,因炉主出工具,给他多做一天。干活次序从炉主开始,然后拉风箱的、拿大锤、二锤的依次互做。伙计中如有新旧之分,则旧伙计有优先权;如技术优劣悬殊,技术差者轮流天数减少。如炉主丁顺子和丁沁波、丁沁光二人合作,他们是五天轮流一次,因后两人是初学,丁顺子占三天,他两人各占一天。每天产品均有一定数量,如每日打斧十四把,则给同炉任何人打斧时均须满十四把才能算一天。各天打铁货种数无限制。各货之间有一定折算标准,如打十四把斧即可顶五五十把镰。此种合作互助形式,完全建筑在自愿、等价基础上,所以历来都很巩固。但此种合作仅限于劳动互助。购买原料、推销成品都是各人管各人。有时炉上一人外出购原料,其他人因缺了一人不能工作,只好停工等着。缺乏劳力的更感困难,如单身汉李明远老汉,他要赶集买烂铁、又要上城拉炭,打出成品还得操心推销,浪费生产时间不少。整个生产过程则是盲目无计划地进行,如买原料时,烂铁有多少买多少,多时便宜,少时互相争购,高价也买不到;制货时那种货好卖都打制那一种,如前些时候刨子好卖,李文奎炉上九天打了一百多张,结果刨子多了,过去新币四百五十元一百张,现在三百六十元也买不掉。而顾客需要别的货又买不到。盲目生产影响推销。因此,任家坑村的铁炉业,亟须加以组织领导,使生产的整个过程能有计划进行。首先应组织起一个以供销为主的合作社,供给铁炉原料与代销成品,使群众能专心制货,增加生产。衡水县应以生产领导组织积极予以扶助。
                      (洛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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