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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固定代耕制度 山东晋绥优军成绩卓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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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17
第3版()
专栏:

  实行固定代耕制度
 山东晋绥优军成绩卓著
【新华社陕北十二日电】山东和晋绥党政机关积极领导广大人民认真优待革命烈士家属、军人家属、和工作人员家属,由于采取了固定的代耕制度,去年一年获得很大成绩。山东省自去年春荒时起至年底为止,仅鲁中南区即先后对生活困难的军属等发放救济粮近一千万斤。在生产救灾运动中,各地较普遍地整理了代耕组织,建立了给无劳力或劳力不足的军属等的固定代耕制度,及时帮耕、帮种、帮锄、帮收。楼(霞)东县白洋的部分村庄不仅实行了代耕组织与生产组织相结合的办法,而且按军属等所要代耕的田亩与劳力多寡、全村生产小组劳力与牲畜强弱,按亩按劳力畜力分配固定代耕。为使代耕组织更健全,村设代耕队长统一管理,生产小组长参加代耕组,及时为军属等计划生产并督促检查组员代耕。代耕小组长随时征求军属等对代耕意见。平度两目区河南、清水等村除作好春夏代耕外,冬耕时并做到先给军人家属耕,后给自己耕。在晋绥,也同样实行了固定代耕制度。神池、五寨缺乏劳动力的军人家属对采用固定代耕的办法表示满意,因为固定代耕保证了作物能按时耕作,产量又能达到一般农民作物一样。但根据晋绥的检查,优待革命军人家属工作在部分地区仍存在缺点,主要的是只注意优待子弟新参军的或本地的、或居住附近的军人家属,对于子弟早已参军的、或外来的、或居住较远地方的革命烈属和军属则注意照顾不够,个别的则单纯按照贫雇中农的不同成份来决定帮工的先后和多少,对于地主富农出身的烈属和军属而生活和劳力两者确有困难者,不给予照顾。还有的甚至把优待军人家属工作当作动员参军的一种手段。现晋绥人民政府已决定各村建立有军属参加的优军委员会,负责检查烈属、军属等在农业中的困难,由村人民代表会讨论和决定具体解决办法,并教育军属等积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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