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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绥行署奖励发展生产 重申农业生产十项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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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2-17
第3版()
专栏:

  晋绥行署奖励发展生产
 重申农业生产十项政策
【新华社兴县十五日电】晋绥行署用了很大的力量来布置今年的农业生产工作。早于一月十二日起,即召开了一个全区的生产会议,经过十天的研讨,确定了一九四九年的全区农业生产计划。随于一月廿六日发布了“加紧春耕准备动员令”,具体指示了春耕前应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号召各级政府积极领导进行。为奖励发展农业生产,行署又特地发布指令,重申有关农业生产的政策方针十项,包括:确定地权,保证财权;允许自由雇佣长工、短工;允许特定条件下的租佃关系;保护与提倡在废除封建高利贷剥削后的私人借贷;确实贯彻按固定通常产量及同一比例征收的公粮政策;严格贯彻公平合理的战争勤务负担办法;奖励生产与发放贷款;提倡变工互助,奖励开办合作社;大力动员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奖励劳动模范,改造二流子,严禁偷盗、赌博、吸食大烟等行为。晋绥解放区一九四七年曾遭严重灾荒,一九四八年经过全区军民的努力,获得了普遍的丰收,不仅恢复了一九四六年的农业生产水平,部分地区并超过了一九四六年的水平。但是,由于敌人的长期破坏和历年灾荒的结果,现在全区生产仍未恢复到抗日战争前的水平,据晋西北二—三个县的统计,现有耕地较战前降低百分之二十,牲畜较战前降低百分之四十四,土地产量降低百分之二十。因此,全区计划在两三年内争取恢复甚至超过战前的水平。全区今年计划增产细粮二十万大石(以每亩平均增产粗粮二大升计算,每石二百六十斤),开荒一百一十余万亩,增加牛、驴、骡、马三万五千头及羊十五万头。为保证穿衣自给,计划于临倒、离石、河曲、兴县、保德、中阳六县老产棉区,恢复曾因灾荒减少之棉田至二十万亩,并于崞县、山阴等县推广植棉。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特种作物,计划在五寨分区、雁北分区、雁南分区等山地种油籽一百三十万亩,在临县、方山、兴县、岚县等地种麻三万亩,在代县、保德、临县等地种烟叶上万亩,并号召农民大量种植大麻子。对于黄河沿岸易受旱灾的沙土地区,行署订出了防旱办法,号召当地每一男女老少每年栽枣树三棵,同时提倡植树造林,多种耐旱作物,兴修小型水利,发展黄河水运,并规定沿河各种配备一定人员专门指导农民防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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